官方通报“女子去世后被结婚” 调查结果公布
3月30日,河南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关于孙某菲网络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此前,孙某菲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信息,指出其母亲去世后被办理户籍、身份证及结婚登记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为此,平顶山市于2026年3月5日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咨询专家和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孙某菲的母亲赵某与赵某品(曾任鲁山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以及赵某会(鲁山县某公司退休职工)是姐弟妹关系。1997年5月,赵某将户口从鲁山县迁至石家庄市,次年2月与当地居民孙某新结婚,并于1999年5月生育女儿孙某菲。2000年11月,赵某与孙某新离婚,孙某菲跟随赵某生活。
2008年11月27日,赵某因突发疾病被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救治,随后赵某品、赵某会等亲属赶到石家庄。12月1日,赵某被转至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但不幸于12月3日去世。去世时,赵某名下有17个银行账户,合计透支33407.02元;她在石家庄拥有三处不动产,包括一套商品房、一间地下储藏室和一间门面房。
在处理赵某遗留房产过程中,房屋中介要求将赵某和孙某菲的户口迁出。赵某品利用职务之便隐瞒赵某死亡事实,通过时任鲁山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李某安排工作人员徐某某违规为赵某和孙某菲办理了户籍准迁手续。2009年1月,赵某品让女友马某艳冒用赵某身份信息办理了身份证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未实施顶替续缴养老保险及冒领养老金的行为。2014年3月,赵某品为赵某办理了户口注销手续,并提取了赵某养老金账户余额交给其父赵某勤。
关于财产代管和抚养公证问题,2008年12月2日,赵某会申请抚养孙某菲并代管处置赵某的财产。鲁山县公证处派员到医院进行公证,明确处置赵某相关财产用于偿还贷款、医疗及其他费用,剩余部分由赵某会代管用于抚养孙某菲。孙某新根据公证内容放弃了孙某菲的抚养权。赵某会出售了商品房,并收取了门面房租金,支付了赵某的医疗费、贷款和个人欠款,还为孙某菲购买了保险。对于养育费和其他费用,孙某菲与赵某会存在争议,双方将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调查过程中未发现赵某品和赵某会侵占赵某遗产的情况。然而,赵某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办理证件,造成恶劣影响。依据相关规定,鲁山县纪委监委给予赵某品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同时对其他相关人员也给予了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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