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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代还”陷阱 理性使用网贷产品

创始人2026-07-13 08:30:34
  主 持 人:《金融时报》记者 胡萍  访谈嘉宾: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欧阳日辉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 董希淼  网络贷款,通常是指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贷公司等机构利用大数据、移动

  主 持 人:《金融时报》记者 胡萍

  访谈嘉宾: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欧阳日辉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 董希淼

  网络贷款,通常是指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贷公司等机构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的线上借贷业务。近年来,部分平台机构通过线上平台开展网贷业务,甚至通过各种不良手段诱导用户借贷,滋生了一些行业乱象。如何正确看待网络借贷,金融消费者应如何理性使用网络信贷产品,如何避免“踩雷”?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学者。

  《金融时报》记者:现在人们常说的网贷主要指的是什么?与金融机构是否相关?

  欧阳日辉:大众语境的网贷是“线上信贷混合集合体”,不能简单一刀切。民间的网贷分为持牌机构合规线上信贷、无资质民间线上私贷两类,前者是普惠小微、居民消费信贷重要载体,是金融数字化转型成果,应当持续规范扶持;后者属于无牌照非法线上放贷,二者监管边界、资金来源、风控体系完全不同。

  持牌金融机构发展线上信贷,是将传统金融服务下沉的核心抓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一些持牌网络小贷公司依托线上渠道降低信贷获客与风控成本,有效覆盖线下网点触达不到的长尾客户,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工具,规范前提下应持续拓展数字化信贷服务供给。

  董希淼:网贷既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发放的网络贷款,还有不具备放贷资质的网络平台提供的网络信贷产品。借款人在选择时应优先核实平台是否具备合法放贷资质,避免轻信“低门槛、零抵押”等宣传,认清平台仅是信息中介还是真正放款方,从而理性判断风险。

  《金融时报》记者:“打折代还网贷”这类运作模式有哪些风险?平台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董希淼:“打折代还”等行为,本质上是利用代还网贷渠道洗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上游犯罪赃款,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手交易平台应对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对违规内容采取下架、警示等措施。若平台明知违法而未制止,可能承担行政或民事责任。

  欧阳日辉:从一定程度上说,依附信贷债务衍生的灰色中介产业链,是普惠信贷配套服务供给缺位催生的畸形业态。一些金融机构缺少标准化、低成本债务协商配套服务,逾期负债群体需求无法被正规渠道承接,滋生非法代还中介。由此来看,治理不能只打击末端,更要完善持牌机构官方债务纾困服务体系,从需求源头压缩灰色产业的生存空间。

  平台和金融机构责任应实行分层过错归责,严格区分主观放任与客观技术局限,机构完成标准化客户身份验证(KYC)、可疑交易上报义务则适度免责;未落实风控、纵容非法资金流转应承担对应责任。

  《金融时报》记者:对金融消费者如何识别网贷陷阱有何建议?金融机构如何加强KYC和交易监测,阻断非法资金流转?

  欧阳日辉:金融机构要转变风控思维,把小额高频、无实物匹配的虚假电商交易纳入核心预警场景,补齐现有监测盲区。KYC不能停留在开户一次性核验,要推行“场景动态尽调”,同时优化核验流程,避免过度繁琐的身份验证抬高数字金融使用门槛,兼顾风控实效与用户数字服务体验。

  董希淼:普通用户可通过“五看五警惕”快速识别陷阱,看收益是否合理(警惕无风险高回报)、看资质是否合法(核实金融牌照)、看渠道是否正规(拒绝非官方链接)、看宣传是否夸张(防范“秒放款”“零门槛”)、看操作是否异常(避免在陌生链接填信息)。尤其要警惕极低折扣、要求通过虚拟商品链接付款、声称延时到账且“急单不接”等,凡是要求提供个人网贷账户由第三方代还的均为高危信号。

  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强化KYC,通过系统化核实客户身份、交易背景和资金用途,从源头识别异常行为。同时加强可疑交易监测,对伪装业务场景、分拆交易、复杂资金流转等行为进行人工研判,并依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时评估其风险状况,有效阻断非法资金流转。

  《金融时报》记者:如何通过金融教育提升用户对非法借贷、折扣代还等风险的认知?

  董希淼:一是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用真实判例拆解骗局套路,让公众直观认识到该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明确“不知情”不等于免责。二是普及非法金融活动“五大危险信号”,无牌经营、异常定价、虚假宣传、隐蔽交易、拉人头模式,帮助公众掌握基本辨别技能。三是强化法律风险教育,强调出借账户或参与代还可能涉嫌帮信罪,并明确民事借贷纠纷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四是利用金融机构网点、社区、校园、新媒体等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细分群体宣传,尤其是针对网贷逾期人群、青年学生、中老年人等易受害群体进行精准教育,讲解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征信修复陷阱等常见套路。五是引导公众密切关注金融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发布的风险提示,不断提升自身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欧阳日辉:开展金融宣教时,要同步普及银行个性化分期、官方金融调解中心等合法债务处理路径,给负债群体提供正规解决渠道,才能从根源上减少民众对非法中介的依赖。

  构建“金融机构+内容平台”协同宣教体系,把风险提示嵌入信贷、电商全场景,实现常态化渗透教育。摒弃集中式线下宣讲的传统模式,利用短视频、信贷App、二手电商页面作场景化持续科普,依托数字平台触达海量用户,大幅提升金融风险教育覆盖面与传播效率。

  《金融时报》记者:针对“债务优化”等虚假宣传,应如何引导公众理性维权?

  欧阳日辉:在数字时代,个人金融信息、支付账户已成为新型财产,出借、共享账户等同于主动承担金融法律风险。公众普遍低估账户、验证码出借的法律连带责任,需强化普法,树立“个人账户专属自用”的基础数字金融素养。

  治理虚假“债务优化”等违规行为需要维权引导与行业供给完善双向发力,单一劝诫民众不足以化解行业矛盾。一方面,应畅通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调解、公安部门等多层维权渠道,简化群众维权流程;另一方面,持牌金融机构应主动简化逾期债务协商流程,降低群众债务处理成本,挤压虚假中介生存土壤,推动信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希淼:任何“打折还贷”“债务清零”等行为违背金融常识与规律,本质上是洗钱骗局或其他金融诈骗行为。个人账户不可出借,否则可能成为犯罪链条一环。法律上的“明知”为概括性认知,只要知道对方实施网络犯罪即可能构成帮信罪,难以“不知具体来源”免责。逾期还款应走正规渠道,与金融机构或网络平台进行协商,而非寄望于“捷径”。

  公众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平台有纠纷,应理性维权,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平台官方客服、金融监管部门投诉热线、法院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纠纷。保存好交易记录和聊天证据,发现受骗立即报案。面对债务压力要冷静评估自身能力,与金融机构坦诚沟通制定还款计划,切勿轻信第三方“代理”承诺,同时持续关注官方风险提示,及时了解新型骗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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