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贷款20万元打赏百余主播,丈夫起诉平台败诉 法院认定合同有效
沄森™2026-03-21
妻子在半年内累计打赏主播20万元,丈夫认为妻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平台未尽监管责任,将直播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充值款。林先生与程女士是夫妻
妻子在半年内累计打赏主播20万元,丈夫认为妻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平台未尽监管责任,将直播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充值款。
林先生与程女士是夫妻。林先生发现,程女士半年内通过个人支付宝向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在线语音聊天平台累计充值逾20万元,还透支了个人信用贷款。充值款全部兑换为平台“金币”用于打赏主播,累计打赏3千余次、涉及主播百余人。起诉时,“金币”已全部消耗完毕。
林先生表示,程女士未经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数额巨大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境,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同时他认为主播存在诱导打赏行为,平台未尽监管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科技公司辩称,程女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注册账号、确认服务协议及充值打赏均系真实意思表示,应自行担责。平台已按约提供技术服务,无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充值打赏呈现小额、多次、长期特点,未超出一般家事代理权范畴,平台作为善意第三人应受法律保护。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服务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程女士自愿注册账号、确认服务协议,向平台充值换取“金币”,平台提供虚拟礼物兑换、打赏互动等服务,无证据证明平台存在违约行为,且“金币”已全部用于打赏,服务合同已履行完毕。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独立判断消费行为的认知和能力,自主完成全部操作,行为应认定为自愿实施。林先生称程女士受主播诱导,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此外,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无义务审查款项来源及配偶是否同意,无证据证明平台或主播明知程女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仍接受打赏。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