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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香港幼儿园13名家长入狱 行贿破坏公平入学

沄森™2026-04-03
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了13名家长及1名中间人,指控他们向一名国际幼儿园时任行政主任提供约110万港元的贿款,以安排12名学童优先插队入读该校幼儿班。这14名被告在3月31日被区域法院判处8至14个月不等的监禁

为上香港幼儿园13名家长入狱 行贿破坏公平入学。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了13名家长及1名中间人,指控他们向一名国际幼儿园时任行政主任提供约110万港元的贿款,以安排12名学童优先插队入读该校幼儿班。这14名被告在3月31日被区域法院判处8至14个月不等的监禁。大部分家长因涉案幼儿园职员索贿而付款,该职员已承认收贿,其判刑将在下月进行。

廉署接到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并揭发此案。案件涉及2019至2022三个学年英基乌溪沙幼儿园的幼儿班入学申请,相关申请由时任行政主任林珍妮处理。案情显示,13名家长和商人萧裕邦分别向林珍妮提供了两万港元至20万港元不等的贿款,共计约110万港元,以换取英基提供幼儿班学位给12名学童。其中一名家长江静雯通过贿赂手段让其孩子获录取后,主动联系林珍妮,煽动对方接受其好友蔡慧妍的贿赂,以帮助蔡慧妍的孩子获取学位。

为上香港幼儿园13名家长入狱 行贿破坏公平入学

调查显示,涉案的12名学童通过入学面试后,原本在校方收生轮候名单中排在较后位置,但在支付贿款后均获优先插队入读该幼儿园。被告年龄在35岁至48岁之间,其中13人为11个家庭的家长,分别被判8至11个月监禁。萧裕邦作为中间人,通过贿赂协助生意伙伴的孩子入学,被判14个月监禁。

14名被告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13项控罪成立,包括12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一项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普通法。暂委法官陈慧敏表示,虽然理解各被告望子成龙的心态,但必须守法。她指出香港学位资源有限,斥责被告毫无悔意,抹杀了其他学位申请人公平入学的机会,动摇了香港社会的廉洁基石。法庭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向公众传递正确的廉洁信息。陈慧敏以12至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各项求情因素后,将刑期扣减至8至14个月。萧裕邦因借贿赂获得生意上的益处,被判最重的14个月监禁。

廉署发言人提醒家长,出于爱子女争取心仪学位是人之常情,但应以身作则,树立诚信守法榜样。行贿入学有违公平原则,如被索贿应立即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同案被告林珍妮于2024年10月承认共9项罪名,案件押后至4月16日求情,并定于4月20日判刑。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了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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