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遭遇恶意仅退款不认倒霉 商家千里维权获支持
卖家遭遇恶意仅退款不认倒霉 商家千里维权获支持!近日,河南榴莲卖家程先生因190元订单驱车1600公里跨省维权,引发广泛关注。买家收货后以“发霉”为由骗取平台退款,程先生比对照片发现证据造假,遂自费前往山东取证,最终证实买家恶意欺诈。
当“仅退款”被滥用,“无理由”变成“无底线”,原本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立的服务规则成为一些人“薅羊毛”的捷径。《新闻1+1》节目连线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吕来明教授进行分析解读。
吕来明教授支持商家维权,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反向维权事件。通常情况下是消费者向商家维权,但这次是商家向买方维权。近年来,在网络交易领域,一些买家不诚信交易,牟取不正当利益,恶意“仅退款”,损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对诚信的消费环境和健康的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危害。许多商家出于时间、精力及其他原因选择忍气吞声,妥协了事。程先生花大成本维权,体现了商家在法律维权意识上的觉醒,值得鼓励,也对不诚信买家利用平台规则获取不正当利益起到了遏制作用。
在这个事件中,一开始商家与平台申诉,平台驳回;第二次平台回复需等警方处理。吕来明教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争议,平台有调处、协助维权、解决争议的责任。在“仅退款”发生争议时,平台有识别、处理、判断的义务。具体驳回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因此不能认定平台必然要承担责任。
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极端例子虽然少数,但确实破坏了规则。吕来明教授认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限制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需要加强识别,既要控制滥用,又要保护消费者权益。识别大致分三种情况:一种是购买后留下真货退回假货;第二种是大规模频繁退货,可能涉及不诚信消费者或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种是使用后再退货,如买花瓶用完再退。通过重点监测这三种类型,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能识别不诚信买家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从而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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