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发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制定了“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总量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
发电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非电利用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
可靠替代目标: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 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风电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提高约10个百分点。“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分布式新能源。以中东南部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和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十五五”期间,全国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
强化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一体化开发与综合利用。开展新建 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产品研发,促进光伏产业和建筑融合发展。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结合分布式储能和充电桩提升建筑光伏自消纳水平,提高建筑光伏安全和风貌水平。
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重点提升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增强新能源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支撑。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20%。推进存量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改造提升。稳妥有序推进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改造。
提升负荷与新能源的适配性。发展与新能源发电特性相匹配的灵活用电负荷,提升工业柔性负荷控制能力,挖掘数据中心等新型用电负荷调节潜力。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灵活负荷向新能源大发时段转移。积极拓宽需求侧 响应主体范围,鼓励虚拟电厂等资源聚合模式发展,推广车网互动等技术应用。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发展,提升自平衡能力。打造一批高水平消纳新能源的零碳工厂、零碳园区。
完善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电力市场机制。构建适应新能源全面入市的电力市场体系。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推动大基地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集中式新能源报价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联合报价。鼓励分布式新能源通过聚合方式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合理承担系统调节成本。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向用户侧合理传导辅助服务成本。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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