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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穿高跟鞋在KTV摔伤索赔4200 商家拒绝赔偿引发争议

沄森™2026-05-15
杨女士介绍,今年4月23日凌晨,她在城中区沿江路一家KTV消费时从1楼包厢走出。由于门口有斜坡阶梯,加上灯光昏暗、地面湿滑,她右脚落地瞬间便滑倒了。朋友立即拨打了110和120,相关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

女子穿高跟鞋在KTV摔伤索赔4200。杨女士介绍,今年4月23日凌晨,她在城中区沿江路一家KTV消费时从1楼包厢走出。由于门口有斜坡阶梯,加上灯光昏暗、地面湿滑,她右脚落地瞬间便滑倒了。朋友立即拨打了110和120,相关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当时她以为伤势不严重,没有去医院治疗,而是配合警务人员在店内协商赔偿事宜。然而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当晚8时许,杨女士自行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踝关节损伤、踝距腓前韧带部分断裂,治疗花费569.05元。

女子穿高跟鞋在KTV摔伤索赔4200

杨女士拍摄了事发时的地面情况,表示事发时店内并未设置防滑安全提示,商家应对此事负责,赔偿她误工费2744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50元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500元,总计4283元。她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此事,但商家拒绝赔偿。

5月10日晚上8时许,记者来到该KTV采访,看到其内部地砖为大理石材质,杨女士发生意外的包厢门口张贴有“小心台阶 小心地滑”的安全提示。该店相关负责人颜先生表示,此类标识在事发前已张贴完毕,说明店内有安全提示。颜先生称,杨女士当时喝多了,穿着高跟鞋,在自我控制能力上存在不足,摔倒后不能将责任全部归于店内。他还提到,如果杨女士当时就去医院,工作人员也会陪同前往,费用问题当场就能沟通清楚。而杨女士前往医院的时间距事发已过去近20个小时,其间是否发生了令其伤势加重的情况不得而知,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歆认为,KTV作为经营性娱乐场所,对消费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事发地面是大理石材质的斜坡,进行防滑处理和张贴安全标识属于商家的安全保障义务。当事人在饮酒状态下,自身判断力、平衡能力下降,且穿着高跟鞋行走在斜坡台阶,自身安全注意义务不足,对摔倒存在一定过错,该过错可适当减轻商家责任,但不能完全免责,除非KTV能够充分举证证明已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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