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财务挪用公司380万网络赌博 财务挪用公款赌博请求缓刑未采纳
创始人2026-07-24 19:40:54
广东东莞一名企业财务人员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428万元,其中380万元用于网络赌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某因挪用资金罪获刑四年,并需退赔285万余元。杨某是某公司财务人员,经手公司账户并负责操作...
广东东莞一名企业财务人员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428万元,其中380万元用于网络赌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某因挪用资金罪获刑四年,并需退赔285万余元。
杨某是某公司财务人员,经手公司账户并负责操作资金出入账。2025年至2026年1月,她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掌控的公司账户内的资金共计428万元转出,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其间共归还129万元至公司账户。2026年1月31日,杨某向公司坦白挪用资金情况后,公安机关将杨某带回调查。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杨某的赌博账户提现13万多元归还某公司。

杨某的辩护律师提出,428万元中有380万元被用于网络赌博,剩余48万元自挪用之日起三个月内归还给公司,这部分金额应从犯罪总额中扣减;杨某虽从公司转出资金428万元,但已向公司归还129万元,司法机关提现了13万多元,杨某尚未退还的涉案资金数额应认定为285万元;杨某属自首,自愿认罪,积极退赃退赔,是初犯、偶犯,请求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犯罪数额应认定为380万元。综合杨某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赃情节,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责令退赔公司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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