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同款螃蟹三个价” 相邻店铺差近百元
温州游客毛先生在普陀山游玩时,对景区内某些商家的标价提出质疑。他在一家海鲜店就餐时,珍宝蟹的价格为260元一斤,而在不远处的另一家餐馆,同款螃蟹售价仅为168元一斤。毛先生一行五人在民宿老板推荐的海鲜店用餐,两餐合计消费近2400元。其中,珍宝蟹2.1斤共计510元。次日,他们在邻近的另一家海鲜店发现同款珍宝蟹单价为168元一斤。两家店相隔不到40米,价格相差近百元,这让毛先生感到不解,并向监管部门投诉。

监管部门核查后发现,涉事门店公示的珍宝蟹标价为398元一斤,高于毛先生实际支付的260元折扣价。执法人员解释称,鲜活海鲜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家有自主定价权,监管部门主要关注明码标价、计价规范和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毛先生收到“浙里办”政务平台的通知,确认海鲜菜品实行市场开放价,商家具备自主定价权限。

工作人员表示,店内海鲜池醒目位置摆放了完整价目牌,珍宝蟹公示单价为398元/斤。监控显示,毛先生消费当日价牌全程摆放到位,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商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不同餐饮商家因进货渠道、铺面租金、人工成本、营销模式等差异,导致定价高低不一,这属于正常市场竞争行为。

这起海鲜消费纠纷反映出景区餐饮“合规”与“合意”的割裂。从法律法规角度看,商家拥有自主定价权,且现场标价符合监管要求。然而,外地游客可能因不熟悉本地行情而产生心理落差。多地热门滨海景区也曾出现类似争议,监管部门只能查处不明码标价、虚假称重等硬性违规行为,难以干预合理自主定价。

消费维权人士建议游客进店前留存价目表,第三方引荐就餐时务必比较多家店铺,确认所有收费细则。长远来看,景区治理需在尊重商家定价权的基础上,兼顾市场规则与游客体验,以减少同类消费争议,维护景区消费市场口碑。游客认可市场自主定价规则,更希望景区消费环境更加公开透明,平衡商家经营权益与消费者知情权。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