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出地安光伏反被起诉法院判了 农户胜诉赔千元
沄森™2026-05-18
霍先生在文安县赵各庄镇张金韩村有一块200多平方米的空置宅基地,于2024年9月出租给TCL光伏,每年租金1200元,签订了25年的协议。然而,安装光伏后不久,邻居对线路经过自家墙上表示不满
霍先生在文安县赵各庄镇张金韩村有一块200多平方米的空置宅基地,于2024年9月出租给TCL光伏,每年租金1200元,签订了25年的协议。然而,安装光伏后不久,邻居对线路经过自家墙上表示不满。霍先生希望联系公司先拆除电站,等他在地块上盖好房子后再重新安装。根据协议,如果需要翻新、扩建房屋或搬迁,他应提前与公司协商,并提供新的符合安装条件的屋顶,租赁期内的拆装费用由公司承担一次。

2025年4月,霍先生联系第三方运营安装时的售后人员,对方称会向公司反映,但后来此人辞职了。霍先生拨打TCL客服电话,对方承诺会安排人联系,但一直未有回应。从4月开始,霍先生和邻居多次拉电闸,希望能引起公司注意并解决问题。然而,每次拉闸后,有人很快又合上电闸,仍未有售后人员联系他们。最终,霍先生因破坏光伏电站被警方拘留了10天。
今年2月,霍先生又被光伏公司起诉索赔,要求支付18万余元回购电站。法院审理认为,霍先生虽在协议履行期间实施了拉闸及拔采集器破坏发电设备的行为,但根据协议约定,原告应在给予被告宽展期限予以改正,逾期不改正才能解除合同。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2025年4月至12月发电设备发电缺失电量与霍先生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霍先生赔偿拉闸当日的电量损失137.27元及维修光伏电站的维修费用1209.98元,合计1347.2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09元,由原告负担2084元,霍先生负担25元。
霍先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要求公司履行售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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