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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服刑7年改判无罪从犯丈夫发声 再审未当庭宣判

创始人2026-07-28 09:02:15
2026年7月27日,林明武职务侵占案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此前报道显示,2010年,林惠荣与丈夫林明武共同成立漳浦县金福荣贸易有限公司,后经注册资本增加,公司更名为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林明武职务侵占案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此前报道显示,2010年,林惠荣与丈夫林明武共同成立漳浦县金福荣贸易有限公司,后经注册资本增加,公司更名为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公诉机关指控称,林明武伙同林惠荣利用职务便利,以伪造文件、变更登记等手段,将股东池某等人的股权变更至其名下,非法占有池某等人的股权价值共计人民币超过184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

女商人服刑7年改判无罪从犯丈夫发声

2013年5月,林惠荣被刑拘。2016年5月,她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获刑7年并处罚金。上诉及申诉均被驳回。林明武作为“从犯”被另案处理,于2014年11月20日被逮捕。漳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林明武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林明武上诉,检方亦提出抗诉。2016年11月,漳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林明武的无罪申诉相继被驳回。

2020年7月,林惠荣服刑期满后继续申诉。2025年12月,法院再审改判其无罪。2026年1月,她的国家赔偿申请获法院正式受理。同月,林惠荣凭自身的无罪判决再次替夫申诉。漳州中院受理再审申请,并出具再审决定书,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由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林明武的代理律师律璞玉表示,为确保再审公正性,曾参加过本案审判的法官不能参加再审的合议庭。

此次庭审未当庭宣判。出庭检察员认为,林惠荣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不需要举证证明,认可了林惠荣的无罪结论。律璞玉在庭审中提到,林惠荣的无罪判决属于“存疑无罪”,其中仍有诸多核心事实未被明确,例如池开仓等人是否真实出资、双方是否实际达成变更出资数额协议、股权变更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的犯罪手段等。针对这些问题,检方未做回应,只表示请合议庭依法裁判。

律璞玉还提到,林明武比林惠荣多了一层无罪的理由,即没有太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他们二人存在合谋。原审判决根据夫妻关系推定林明武与林惠荣有共同犯罪故意,但卷宗中的证据并不充分。她希望若林明武案最终改判,法院能在判决中进一步明确其系实质上的无罪,而非简单套用林惠荣案的无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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