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本周落地!个贷最狠一刀,事关你的钱袋子
8月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全面实施。
此次办法的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按金监总局令定义,个人贷款分为个人消费类贷款、个人经营类贷款,房贷归类为【个人消费类个人贷款】。
虽然银行业务实操层面往往把个人贷款拆成“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但不影响房贷、装修贷等适用于8月1日的个贷新规。
那么,这份堪称“个贷透明化最狠一刀”的新规,在8月1日落地后,会对房产消费相关贷款、对买房人产生什么影响?
面签多“一张表”,杜绝“糊涂账”
过去房贷面签,借款人主要盯“利率+月供+期限”,中介或合作方要是收评估费、担保费、服务费等也常散落在补充协议里。
8月1日起,银行先让购房人签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本金、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合作机构收费主体、正常履约年化、逾期罚息标准,全部在一张纸上。
新规的核心就是“全透明”,杜绝一切“糊涂账”,禁用模糊口径,所有正常履约息费必须IRR折算成“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写在表头,消费者拿到的不再是一个最终数字,而能够更清楚知道钱的路数。
此外,个贷新规明确,存量放款合同不追溯。执行层面而言,优先以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而非单纯面签日期。
“费用陷阱”被预警和限制
房贷可能涉及的按揭担保、财产保险、评估费、资金监管服务费,若由合作机构收取,新规要求必须并入明示表、标明主体,银行不能装作“不知情”。
新规第二条原文明示:表须"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并综合折算年化。
值得一提的是,直接受约束的不止银行,还包括农信社、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财务公司、信托、小贷公司等。
虽然合作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评估公司、助贷科技平台)不被新规直接发证监管,但通过三条绳子勒住——
①贷款人合作协议责任;②贷款人失管被追责从而倒逼贷款人管合作方;③第八条授权监管“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贷款领域非法中介活动”。
另外,开发商、房产中介、收取与贷款无关服务费的机构,不在新规直接管辖内,归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管辖。但“以放贷机构为锚点”,把与贷款挂钩的第三方收费拉出体外循环后,或对房贷整体体生态有积极影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房贷(个人住房按揭)属于“个人贷款”范畴,适用新规;但房贷里有些传统费用(如过户税费、纯交易端中介费)本就不属于贷款息费,不会进表。
预防不知情的扣息/加息
比如“砍头息”(即放款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或费用),正规银行纯按揭一般不会出现,但赎楼贷、过桥贷、经营贷置换房贷却是非标融资重灾区。
相关的信托、小额贷款、助贷机构放款时,有时直接扣除首期利息、通道费;合同写放款100万,实际到手97万,依旧按100万计息,这都属于标准“砍头息”。
黑猫投诉平台中,关于“砍头息”的投诉就高达21.7万条,多数是在消费者不知情时,从本金中扣除利息或费用。
新规落地,可以说是把“砍头息”赖以生存的信息黑箱打掉——所有个贷须签前出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月息几厘式宣传被禁,利息/担保费/服务费/增信费统一按IRR折年化;
银行、信托、小贷等持牌贷款人对合作中介收费负“穿透披露与连坐管理”责任;
遇到表外再收费、新增捆绑收费的情况,购房人有权选择拒付。
违约代价写在前头
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等“或有成本”,过去常埋在合同第N条小字里,现在必须和正常履约成本分开逐项列示。
购房人“签前能看到每一项违约成本怎么计、按什么标准收”,虽然不会系统直接给出一个最坏情况总金额,但也有助于督促个人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专家说:
新规有利个贷健康,也需购房者树立规范意识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24年二季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79万亿元,本外币住户贷款中经营性贷款余额23.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上半年增加1.64万亿元。
房贷作为重要的个人贷款,规模显著。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胜认为,在个人经营贷、消费贷总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新规将对规范个人贷款市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新规落地之后,买房人可以更有意识地对比各类机构和银行的“费用透明度”,不再被名义利率带偏。
银行不敢再默许"表外收费",中介、渠道方靠信息差从房贷链条抽成的行为可能一定程度上被制约,购房人实际到手本金不会被"砍头息"或前置服务费啃掉一块。
当然,最终也需要靠借款购房人分清正规和非标,尽量走正规途径,并且有“让自己的账更清晰”的意识,最好能倒推自己每月真实现金流出,防范"低首付+高杂费"导致的月供超预期、过度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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