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知了 二次创作引发争议
近日,传统玩具“竹知了”因短视频二次创作引发关注。部分平台账号将“竹知了”的音效与华为常务董事余承东相关联,并附带针对个人及公司的攻击性言论,导致广泛传播。一些账号在传播过程中,将“投诉侵权内容”误解为“投诉竹知了玩具”,进一步引发误读和二次传播,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知情人士透露,相关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明确恶搞和侵犯人物声音、肖像等权益的视频,并非针对“竹知了”商品本身。根据第三方舆情机构的数据,全网相关内容约2万条,失效链接占比仅约1%,这与网传“大量竹知了内容被下架”的说法并不相符。
此次事件起因于部分账号对传统玩具“竹知了”的二次创作。竹知了是一种通过旋转产生类似昆虫鸣叫声音的传统民间玩具。创作者将这一声音与余承东在公开场合的表达方式进行关联,并加入发布会片段、文字评论等元素,形成具有明显指向性的短视频内容。
近年来,网络造梗和二次创作已成为社交平台中较为普遍的传播方式。用户通过对公开信息、影视片段、人物表达、声音特点等素材进行重新加工,形成表情包、混剪视频、谐音梗等内容,并在社交平台快速传播。这类创作丰富了网络表达,也成为互联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二创内容传播范围不断扩大,围绕个人形象、声音权益、名誉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受到关注。如何在鼓励网络创意表达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成为平台治理和法律实践中持续讨论的话题。
律师指出,名誉权、肖像权等权益侵害的判断,并不以是否直接点名为唯一标准。如果内容通过特定语境、特定元素组合,使公众能够识别出所指向的具体主体,同样可能涉及侵权风险。如果网络内容通过恶意剪辑、侮辱性表达等方式,对特定个人或企业进行持续性贬损,并形成规模化传播,可能超出合理评论和娱乐表达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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