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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之二:树立能效碳效标杆,开展企业对标达标,推动石化化工行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

创始人2026-08-05 15:27:29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步启动了能效、碳效双维度标杆遴选工作。这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步启动了能效、碳效双维度标杆遴选工作。这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以及《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的具体工作,将为包括石化化工行业在内的工业部门强化能效、碳效对标达标,促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一、能效、碳效领跑者对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节约优先,完善能效标杆引领机制,建立能效、碳效分级管控体系,将标杆指标贯穿节能监管、项目准入、改造提升全链条,为全国工业节能降碳划定顶层行动准则。《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要求各地建立行业对标体系,以先进企业指标校准区域、企业节能降碳考核标尺,本次能效、碳效领跑者申报推荐工作正是落实系列顶层文件部署的具体体现。

  一是能效、碳效领跑者是节能降碳诊断、存量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的参照目标之一。《通知》提出了原油加工、合成氨、乙烯等22个石化化工细分行业的申报范围,这些细分行业是节能降碳诊断和改造的重点对象,不少企业存在系统和装置能效偏低、余热利用不足、绿色能源使用比例有待提高等问题。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需要及时、权威的对标指标作为参照,以避免改造方案目标模糊、节能降碳潜力测算偏差较大等问题。通过遴选能效、碳效领跑者,形成分产品、分工艺的能效、碳效标杆阈值,利于企业对照标杆、定位差距,精准识别系统、装置的运行和管理潜力空间,大幅提升诊断精准度和技改务实性。

  二是能效、碳效领跑者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的参考标尺之一。新建、改扩建乙烯、合成氨、甲醇等石化化工项目的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均需对标行业先进水平。目前仅参照相关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的I级能效值或相关文件的标杆值,缺少碳排放强度维度的参考指标。2026年度同步设立碳效领跑者,实现能效、碳效双重标杆设置,为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提供了较为实时、全面的参考标尺,推动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制度的落地实施,提升石化化工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效、碳效,从源头严控高耗能、高碳排放新增产能,落实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产业导向。

  三是选树能效、碳效双维度标杆利于营造全行业节能降碳“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历年能效领跑者发布实践证明,标杆企业引领带动效应显著,先进的节能管理方法、节能降碳技术可加速在企业里复制推广。石化化工产业链长、细分品类多、工艺路线差异大,节能降碳管理和技术进步等工作都需要加强企业间的交流,选树能效、碳效领跑者,为企业节能降碳工作提供优秀案例,利于营造节能降碳“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以标杆企业为样板,推动大中小企业分层对标、梯度提升,逐步缩小行业内部能效碳效差距,降低石化化工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量,支撑全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突出重点产品,细化具体要求,同步开展能效、碳效两类领跑者遴选

  与2025年相关工作对比,《通知》重要变化在于同步开展能效、碳效两类领跑者遴选工作,仍然延续突出重点产品的思路,增加了细分行业,同时也细化了统计核算、数据报送、资格审核等规则。

  《通知》纳入能效领跑者推荐范围的石化化工细分行业共计22类,分别为原油加工、煤制烯烃、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甲醇、乙二醇、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电石、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子午线轮胎、工业硫酸、工业冰醋酸、甲醛、苯乙烯,纳入碳效领跑者推荐范围的石化化工细分行业共计3类,分别为乙烯、合成氨、甲醇,这覆盖了行业主要高耗能高碳排放产品。

  《通知》要求申报企业统一采用能耗限额国家标准、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国家标准或工信部采信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确保统计核算的一致性。《通知》还对评价体系进行了扩展,新增碳效领跑者内容,增设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非化石能源使用比例等指标,不再仅考核能耗水平。《通知》也对碳排放的核算规则进行了精细化处理,例如针对煤制烯烃实际生产工艺,单独明确原料煤、燃料煤分类统计办法,规范碳捕集利用封存等减碳量核算口径。《通知》也对申报门槛作了明确要求,提出了能源计量、能碳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硬性要求,强调了近三年环保、安全、节能监察合规性审查,确保标杆企业的合规性。

  三、积极参与申报,开展对标达标,促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工作落地见效

  石化化工企业要把握本次能效、碳效领跑者申报契机,分层分类推进对标、诊断、改造全链条节能降碳工作。一是建议符合申报条件的石化化工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单位产品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优于行业标杆水平、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满足硬性要求、建立完备能源计量与能碳管控平台的炼化、煤化工、化肥、氯碱等企业,可对照《通知》要求,系统总结近三年生产、能耗、碳排放、技改工作情况,编制好能效、碳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按属地工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流程要求及时申报。二是暂未达到领跑者标杆要求的石化化工企业,积极考虑以能效、碳效领跑者为参考对象之一,常态化开展能效碳效的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石化化工企业主动对接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分批次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优先推广成熟先进技术,包括炼化能量系统优化和改造、余能回收和利用、高效载能设备替代、煤化工驰放气回收等。对于存量老旧小型合成氨、电石、甲醇装置,加快淘汰工作节奏。石化化工企业需要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扩大风电、光伏、绿氢消纳规模,提升企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三是具备条件的石化化工企业建设能碳管理平台,实现装置能耗、碳排放实时在线监测和核算,建立月度对标分析机制,持续缩小与行业标杆的指标差距。

  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按照“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职责定位,全方位强化节能降碳对标、诊断、服务等支撑力量,助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协会支撑的协同推进工作格局。深化节能降碳基础研究,按细分品类编制对标达标指南,编写煤化工、炼油、氯碱产品能耗碳排核算手册,协助解决企业统计核算时遇到的具体问题;建设先进技术和案例推广平台,促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技术、能效和碳效领跑者最佳实践案例的交流传播;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凝练和攻关节能降碳关键共性科技问题;建立常态化行业自律机制,及时跟踪企业节能降碳改造进度;积极参与工信部开展的节能监察、指标复核等工作。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委员、副会长 凌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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