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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即将正式实施

沄森™2026-05-29
  5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称,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集中用

  5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称,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自6月1日起实施。

  据悉,《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孙会川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希望通过《规定》,向社会释放一个鲜明的监管信号——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的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小饭碗”承载着“大民生”,让孩子们吃得更健康吃得更安全,既是幼儿园最基本的主责主业,也是监管部门的初心使命。

  会上,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孙明春表示,《规定》立足学前教育公益属性和校园安全管理实际,从幼儿园食堂经营、压实关键岗位和强化监督三个层面明确了管理要求:一是规范经营管理,二是严守加工红线,三是落实陪餐与社会监督。

  孙明春透露,《规定》要求幼儿园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反馈家长意见建议。同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教育部门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并与监管系统数据互通,实现透明监管,让幼儿园食品安全看得见,让家长放心。

  据孙会川披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系统推进17项任务,目的在于严把5道关口:一是严把准入关,二是严把能力关,三是严把责任关,四是严把执法关,五是严把共治关。

  孙会川说:“我们将坚决打击未按规定生产、标签违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他还说:“我们还将分批曝光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用法律亮剑。让违法者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还要让他们在市场上、行业里声名扫地、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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