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景区“截道收费”法理上站不住脚 公共省道能否被圈占收费?
继4月份被文旅部点名通报后,稻城亚丁景区再次引发争议。近日,一名自驾博主发布视频质疑该景区将S462省道通往亚丁村的部分路段截断,过往车辆需缴纳观光车费才能进入,否则无法通行。博主在与工作人员理论后才得以成功驶入。

视频发布后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许多网友认为省道是国家修建的公共设施,不应被景区拦截收费。这一话题逐渐从旅游争议演变为公共事件。
5月25日,稻城亚丁景区官方通报称,涉事当班业务主管和工作人员因擅自放行社会车辆已被严肃批评并依规处理。通报还强调,该路段山高谷深、弯道多且全程临崖临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大量社会车辆进入会突破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然而,公众并不接受这一解释,核心争议在于公共省道是否可以被圈占收费并未得到明确回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或拦截车辆。国务院相关通知也严格限定了设卡收费的主体为公安、交通、林业等法定部门。显然,景区作为经营性主体,并不在授权范围内。即使某段省道位于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其属性不变,也不应产生设卡收费的法律依据。
实际上,类似事件并非个例。2025年甘肃张掖马蹄寺至金塔寺曾收取每人300元“过路费”,此前甘肃扎尕那景区、云南泸沽湖景区和山西五台山景区也曾发生过类似争议。这些现象反映出国内不少景区收入结构单一,依赖门票和内部交通费用,忽视了二次消费和服务开发。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景区凭借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获得市场垄断地位,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和定价约束机制,导致逐利冲动不断扩展收费边界,触及公共利益红线。
四川省已组建工作组会同甘孜州展开调查,稻城县政府表示将尽快作出公开答复。从最新信息来看,景区从5月29日起暂停了摆渡车和电瓶车的收费。这表明景区意识到之前的做法在法律和情理上存在问题。但调查和暂停收费只是第一步,还需解决省道穿景区路段的公共通行权和景区管理权边界划分问题,以及如何让过度依赖内部交通收费的景区回归自愿消费和服务增值的轨道。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