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创始人2026-08-07 22:19:27
京教基一〔2026〕7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6年8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
京教基一〔2026〕7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保证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本市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统筹推进《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及本细则的实施。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惩戒工作的具体实施,履行下列职责: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