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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改装车时速飙到103公里身亡 非法改装酿悲剧

沄森™2026-06-05
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时。然而,江苏淮安一名16岁少年小帅驾驶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达到103.8公里/时,最终不幸撞车身亡。事故发生后,小帅的家人将提供改装服务的店家及同行伙伴诉至法院

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时。然而,江苏淮安一名16岁少年小帅驾驶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达到103.8公里/时,最终不幸撞车身亡。事故发生后,小帅的家人将提供改装服务的店家及同行伙伴诉至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小帅的父母自行承担80%的主要责任,提供改装服务的电动自行车修理店承担15%的赔偿责任,小帅同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承担5%的赔偿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2024年3月,小帅的父母为其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为追求更快的速度,小帅向朋友小王询问电动车改装事宜,并被推荐了一家电动车修理店。同年10月,小帅与修理店沟通车辆改装事宜,支付定金4300元,要求改装轮胎、控制器和锂电池等部件。改装完成后,小帅在父母陪同下取回车辆。

之后,小王约小帅外出骑行。骑行过程中,小帅因车速过快失去控制,撞上路边护栏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检测显示,事发时小帅未佩戴安全头盔,其骑行车辆最高速度为103.8公里/时,远超国标限速标准。

小帅父母难以接受结果,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将电动车修理店、小王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0余万元。

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明确了各方的责任比例。法院认为,小帅的父母明知孩子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仍出资支付费用,且未约束孩子驾驶改装车辆上路,监护职责严重缺位,应对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电动车修理店在明知小帅为了提高车辆速度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改装服务,导致小帅因车速过快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小王作为小帅的朋友,在明知小帅改装车辆目的系提高车速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改装建议并向其推荐电动车修理店,并与小帅相约骑行且高速行驶,也存在一定过错,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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