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非唯一继承人 遗产分割引争议
创始人2026-07-07 09:37:54
很多独生子女认为,父母去世后遗产理应由自己继承,但实际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上海发生的一起案例提醒了人们这一点。高先生是独生子,他的母亲于2021年5月去世。由于父亲认为遗产将来都是留给儿子的,因此没有立即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很多独生子女认为,父母去世后遗产理应由自己继承,但实际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上海发生的一起案例提醒了人们这一点。

高先生是独生子,他的母亲于2021年5月去世。由于父亲认为遗产将来都是留给儿子的,因此没有立即办理房产更名手续。然而,高先生的母亲去世不久,表姐(舅舅的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这份遗产包括上海虹口两套房产的份额和浙江嘉兴一套房产的份额。

高先生的母亲去世时,她的母亲计老太太还健在。由于高先生的母亲没有留下遗嘱,计老太太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在这个案件中,高先生的母亲有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每个继承人应当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

高先生接到法院传票后,从大姨那里得知,原来在他母亲刚去世时,表姐就曾提出分割遗产的要求,但被大姨拒绝了。后来,计老太太去世了。如果主张法定继承,也应该是计老太太的儿子——高先生的舅舅继承。然而,表姐声称2022年计老太太过世前留下了遗嘱,她依据“遗嘱继承”而非“法定继承”提起诉讼。高先生的舅舅也确认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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