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赃物丢了报警被刑拘 贼喊捉贼反被抓
一名男子在盗窃得手后因体力不支,将空调外机丢弃在垃圾站。回头发现赃物不见了,他竟拨打110谎称自己是失窃受害人,企图借报警掩盖盗窃罪行。7月6日,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渌口派出所破获了这起荒诞的“贼喊捉贼”案件。嫌疑人颜某不仅谎报案情,还供述多起盗窃前科,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底,颜某报警称放在垃圾站的一台空调外机被人偷走。民警郭俊涛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颜某的说辞矛盾重重,逻辑漏洞明显。通过调查监控和周边线索,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原来所谓的“受害人”正是真正的窃贼。
颜某交代,他在某小区偷得空调外机后,因设备太重、自身体力不支,只能临时将赃物搁置在路边垃圾站,打算稍后折返搬运。然而当他再次来到垃圾站时,外机已经不见踪影。警方调查发现,环卫工人发现闲置外机后,担心是群众遗失物品,便先行代为收置存放。颜某见赃物消失,没有主动投案自首,反而心生歪计拨打110,编造财物被盗的虚假案情,妄图逃避责任。
查清谎报警情背后的真相后,民警继续深挖颜某的违法线索。面对完整证据链,颜某如实供述自今年6月以来,先后多次实施盗窃,共偷走3辆摩托车、1台小型发动机,变卖全部赃物非法获利1180元。
目前,颜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后续办理工作正在推进中。
办案民警提醒市民,谎报警情不仅会面临双重法律责任,还会加重刑事处罚。颜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同时故意捏造失窃事实、谎报案情,误导警方开展侦查,浪费警务公共资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处以拘留并罚款。此外,环卫工人捡拾外机妥善保管属于合法拾得行为,与私自侵占赃物性质不同。如果普通人捡到他人盗窃丢弃的赃物,明知是涉案财物仍私自占有、变卖、拒不上交公安机关,数额较大时将涉嫌侵占罪;若明知是赃物还收购、转卖,还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切勿妄图通过报假警掩盖自身违法行为,“贼喊捉贼”只会罪加一等。日常生活中捡拾不明贵重物品,应及时上交社区或派出所,妥善处置避免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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