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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速解装修退款纠纷

创始人2026-07-10 05:16:05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记者近日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依托消委会与法院联动的“共享法庭”机制,四川省叙永县高效办结一起商品房装修退款消费纠纷,以快速、权威的多元化解通道,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4年8月,消费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记者近日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依托消委会与法院联动的“共享法庭”机制,四川省叙永县高效办结一起商品房装修退款消费纠纷,以快速、权威的多元化解通道,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4年8月,消费者单女士在叙永县某置业有限公司按揭购置一套总价56万余元的精装房。双方约定,今年1月30日房屋交付后,开发商于当年农历正月十五后启动房屋装修。后续因开发商未能协调装修公司进场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开发商同意退还13万元装修款,由消费者自行装修。但开发商因内部集团报批手续烦琐,迟迟未拨付退款。彼时单女士已提前购置家电、敲定新装修团队,急需资金进场施工。多次沟通无果后,单女士于4月26日投诉至叙永县消委会。

  受理投诉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叙永县消委会立即启动与叙永县人民法院建立的“共享法庭”联动机制,于4月28日组织双方开展专项调解。工作人员厘清事实、协调争议,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约定开发商于5月10日前全额退还装修款13万元。工作人员现场完善调解记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等全套材料,通过司法绿色通道同步提交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叙永县人民法院快速响应,于4月29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对双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明确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若一方拒不履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共享法庭”模式是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广要求的重要举措。四川省消委会借鉴先进经验,联动泸州市消委会与司法机关在叙永县落地“共享法庭”试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服务共享,推动人民法院提前介入疑难消费纠纷化解工作。针对重大疑难纠纷,消委会联动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调查取证、制定调解方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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