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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通报女子申请国赔被叫停 调查组介入核实

沄森™2026-03-29
针对洛阳41岁女子史玉辉被羁押821天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其申请国家赔偿被中止办理一事,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于3月29日上午发布通报称,已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针对洛阳41岁女子史玉辉被羁押821天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其申请国家赔偿被中止办理一事,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于3月29日上午发布通报称,已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适时公布。通报还表示,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关注到此事,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涉及案件将依法依规处置。

当地通报女子申请国赔被叫停

据此前报道,2025年5月,41岁的洛阳单亲妈妈史玉辉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同年8月,检察机关同意赔偿她的损失。然而,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海南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重新立案侦查,导致赔偿中止。

史玉辉曾在儋州市清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该公司的大老板是陈吉镇。2021年8月23日下午,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来到她的办公室,要求她配合调查。当时警察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直接将她从办公室带走。当晚,史玉辉被带到昌江县公安局审讯室,并在第二天晚上被拘留,随后被送至三亚市看守所羁押。

在看守所羁押了两年多后,史玉辉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写了申诉信,法院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2023年10月23日,史玉辉被释放,此时距她被逮捕已有821天。2025年5月23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下达《不起诉决定书》,认为史玉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史玉辉开始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2025年8月29日,昌江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史玉辉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对外发布的案件信息中涉及史玉辉的姓名、照片等信息予以删除、撤回,消除负面影响。然而,赔偿获批执行仅13天后被叫停。

2025年9月23日,昌江县检察院发出《赔偿案件中止办理通知书》,称因昌江县公安局于2025年9月12日对史玉辉重新立案侦查,决定中止办理赔偿事宜。史玉辉表示,没有人告知她重新立案的具体原因,也没有人找她询问或调查过。后来她主动联系民警,得知案由为骗取海南银行2000万贷款。对此,昌江县公安局一位叶队长电话联系史玉辉,表示重新立案的证据是检察院提供的材料,需要进行核查和收集证据,具体办案经过需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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