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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量累计达百万单,纳税只有1.35万元”,税务部门曝光多起网红和网店偷逃税案件

创始人2026-07-11 00:02:13
  央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记者唐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多地税务部门10日集中公布了一批网红网店偷逃税案件。这些网红和网店企图通过成立空壳公司、隐匿收入、“逃逸式”注销等方式偷逃税款,最终都被依法查处。  此次集

  央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记者唐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多地税务部门10日集中公布了一批网红网店偷逃税案件。这些网红和网店企图通过成立空壳公司、隐匿收入、“逃逸式”注销等方式偷逃税款,最终都被依法查处。

  此次集中曝光的涉案主体不乏粉丝量超600万的网络主播、年销售额上亿元的热门网店。比如,在多个网络平台直播带货的主播许静婉,粉丝关注量合计超过600万,她不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极少,而且她负责带货的两家网店自成立以来各类税费申报数据都为0;主播郭晓峰的粉丝量高达240万,账号橱窗销售量累计达百万单,但四年间缴纳税款合计只有1.35万元。

  有的网红通过成立空壳公司,把直播取得的劳务报酬违规转化为经营所得申报纳税;有的网店通过平台引流客户到“私域”进行交易,把销售款提现到实际控制人的私人银行账户,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有的网店自店铺设立以来从未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拒不申报纳税,甚至企图通过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以上违法手段看似花样翻新,但最终都被依法查处。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在曝光案件中,部分经营主体在面对税务检查时,以“对税法不了解、不清楚”或“收入应由平台进行代扣代缴”为由,企图蒙混过关逃避责任,这暴露出部分经营主体法律责任意识淡薄。

  施正文表示:“无论平台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向平台内经营主体支付收入时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与其存在代扣代缴的协议约定,平台内经营主体都应依法如实纳税。”

  在通报案件中,有的经营主体在隐匿收入偷逃税后,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隐瞒关键事实等手段完成注销登记,错误认为纳税义务会随之终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指出,涉税违法责任追究与经营主体是否存续并无必然关联,注销从来都不是企业逃避纳税的合法屏障。

  葛玉御表示:“如果你偷逃税了,注销了也没用。根据规定,企业在注销登记中,如果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注销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

  在曝光的案件中,有不少平台内经营主体既没有依法依规设置账簿,又没有完整的销售台账和记录。不仅阻碍了税务部门正常检查,也为自身经营发展埋下隐患。施正文说,纳税人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施正文表示:“平台内经营主体应将合规经营作为开业‘必修课’,增强税法遵从意识,设置完整账簿并清晰记账,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筑牢稳健发展的根基。”

  葛玉御指出,通报案件中的不法网红和网店利用违法手段偷逃税款,既暴露出部分经营主体法律责任意识淡薄,也反映出个别平台监管的缺位。对于平台企业来说,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实报送涉税信息,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对平台内千万经营者与从业者来说,如实申报既是法定义务,更是积累纳税信用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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