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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行业将迎差异化发展

沄森™2026-03-30
  ■本报记者 聂国春  3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并实施《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监管评级的评价维度、等级划分、运用规则等,通过科学合理的评级体系倒逼理财公司强化合规经营、提升核心能力,同时为投资者权益保护

  ■本报记者 聂国春

  3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并实施《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监管评级的评价维度、等级划分、运用规则等,通过科学合理的评级体系倒逼理财公司强化合规经营、提升核心能力,同时为投资者权益保护筑牢制度屏障。

  “理财公司已成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机构存在发展定位需进一步明确、专业投资能力有待提高、净值化转型仍需深化、风险管控不够完善等问题。”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将发挥评级“指挥棒”作用,督促理财公司树立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推动理财公司对标行业先进查找差距不足,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同时,《办法》也有利于明确监管的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合理配置监管资源。

  六大维度厘定评级标准

  《办法》分为总则、评级要素与方法、评级程序、评级结果运用、附则5个部分,对理财公司监管评级的总体要求、评级要素、基本程序和分类监管等作出规定。聚焦理财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环节,《办法》明确从六大维度对理财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各维度分值权重各有侧重,兼顾合规性与发展性。

  具体来看,公司治理占比10%,重点考察股东资质、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等基础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占比25%,评估投资管理、产品设计、投研能力等核心竞争力;风险管理占比25%,聚焦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管控水平;信息披露占比15%,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投资者权益保护占比15%,重点考核客户服务、投诉处理、投资者教育等相关工作;信息科技占比10%,评估科技赋能在业务开展、风险管控中的支撑作用。同时,《办法》还针对性地设置了加分项、扣分项和级别调整因素,确保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和精准性。

  普益标准研究员何瀚文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将理财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与资产管理能力置于核心位置,释放出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资管本源的信号,旨在引导行业从重规模的粗放式发展朝着专业化、高质量方向转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办法》的核心亮点在于构建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评级体系,权重分配科学合理,既体现了“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也兼顾了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各占25%的权重,凸显了理财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核心定位,倒逼机构提升投研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而投资者权益保护占比15%,则将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破解行业长期存在的客户服务不到位、投诉处理不及时等问题。”郭田勇表示。

  分类施策提升监管效能

  《办法》将理财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和S级,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所需监管关注程度越高。

  具体分级标准为评级得分90分(含)以上为1级,80分(含)至90分为2级,70分(含)至80分为3级,60分(含)至70分为4级,50分(含)至60分为5级,低于50分为6级。1、2级理财公司经营稳健、风险状况较好,监管上以非现场监管和常规监管为主,优先支持开展养老理财等创新试点类业务;3、4级理财公司存在一定或较多风险问题,监管上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采取必要纠正措施,控制增量风险,压降存量风险,防范风险扩散;5、6级理财公司存在严重风险问题,监管上需实时跟踪风险变化情况,从严限制和化解高风险业务,有序实施风险处置或市场退出;S级则适用于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理财公司,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根据《办法》,监管评级包括机构自评估、初评、审核、结果反馈等环节。评级结束后,监管部门发现评级期间未掌握的重大情况,或者理财公司风险或管理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可对监管评级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监管评级结果是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开展市场准入、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重,促进监管资源配置与机构经营能力、风险状况相适应。

  “扶优限劣”监管导向鲜明

  近年来,理财公司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末,全国32家理财公司存续理财产品规模达30.7万亿元,占市场全部理财产品规模33.3万亿元的92%。

  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逐步显现。记者注意到,仅2025年,就有杭银理财、兴银理财、信银理财、华夏理财、中银理财、交银理财、广银理财7家机构收到监管罚单,罚没金额共计约6000万元,较2024年接近翻倍。其中,杭银理财因理财产品期限错配、风险管理不到位、未经审批变更住所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28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袁立宏也因上述违规行为被警告;交银理财因信息披露不规范、投后管理未尽勤勉义务等问题被罚款1750万元。

  在郭田勇看来,《办法》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将推动行业差异化发展。同时,评级结果与机构的业务发展、监管待遇直接挂钩,将促使理财公司主动优化公司治理、提升投研能力、完善风险管理、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此外,《办法》聚焦各类风险点,通过科学的评级指标及时发现机构经营中的风险隐患,便于监管部门精准施策、防范化解风险,维护行业稳定运行。

  何瀚文认为,理财公司监管评级结果与市场准入、创新业务试点及监管资源分配直接挂钩,体现出“扶优限劣”的鲜明监管导向,为评级更高的机构打开了增量业务空间,同时督促所有理财公司合规经营,强化能力建设。

  “《办法》中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两项要素权重最高,因此理财公司今后可能加大多元化资产配置力度,加大对权益类、衍生品等复杂资产的配置研究,增强主动管理能力。同时,提升风险管理透明度,通过配置标准化、流动性高、估值透明的资产来提升风险计量与控制的便捷性。”何瀚文说。他建议,在合规前提下,理财公司可以尝试在以下方向发力突围:一是健全完善投研体系,提升对标准化资产的定价与配置能力,夯实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的能力之基与理财公司立业之本。二是强化全流程风控,利用金融科技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三是深耕投资者权益保护与长期陪伴,增强客户信任,为理财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客户基础。

  专家提醒,投资者选择理财产品时,在关注机构评级的同时,应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重点关注产品的风险等级、投资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理性选择适配自身需求的产品,同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各类违规营销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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