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庭审男子扬言女人不打不听话 最高法反家暴典型案例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起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案例一:长期对配偶谩骂诋毁、侮辱人格的,属于家庭暴力
赵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张某经常酒后无故谩骂赵某。外出打麻将后,也经常因为输钱心情不好,侮辱、诋毁赵某。赵某起诉离婚,并请求判令张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庭审中,张某多次发表“女人不打不骂不听话”等错误言论,对自己在家庭生活中长期辱骂赵某的事实予以认可。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本案庭审中,张某自认其几乎每天都在辱骂赵某,赵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视频等证据亦证明张某长期对赵某实施辱骂和言语恐吓,可以认定张某对赵某实施家庭暴力。赵某要求张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于法有据。故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令张某支付赵某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金。
通过精神侵害实施的家庭暴力有多种表现形式。经常性地用脏话谩骂、羞辱、嘲讽家庭成员,会严重侵害其人格尊严,造成其抑郁、自我否定等精神伤害,该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成员的人格是独立的,应当互相尊重、理解与包容。长期的“语言暴力”不仅是“家门之内”相处方式问题,更超越了人格尊严与权利保护的边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会交往对其身体或精神造成侵害的,属于家庭暴力
王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赵某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长期以殴打、辱骂、侮辱等方式强行禁止、限制王某与其他异性交谈,不允许王某与异性外出参加任何活动。赵某怀疑王某与异性有不正当关系,认为王某隐瞒了相关通话及微信聊天记录,于是禁止王某以微信、电话联系对方。比如,双方房屋装修期间,王某在中秋节给装修工人送月饼表示感谢,赵某据此认为王某与装修工人有不正当关系。再比如,双方在银行办理贷款过程中,王某与银行工作人员闲聊时为其推荐了中医,赵某也认为王某与银行工作人员有不正当关系。王某因此恐惧与异性接触,进而无法正常社交,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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