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酶“伪装”固体饮料卖给婴儿吃,违规添加活性酶成分
今年3 15期间,新京报消费研究院对“伴乐优”“恩博维”“舒元康”“百适滴乐芙安”“素臣味动力”等5款婴幼儿消化酶产品调查发现,这些宣称能够帮助婴幼儿消化各种食物的消化酶滴剂,产品实际属性为食品添加剂中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依照法规不能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
报道刊发后,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产品及企业展开调查,5款涉事消化酶滴剂目前在几大电商平台保持下架状态。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将消化酶产品“包装”成菌酶粉、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多种形式对外出售,涉嫌将加工助剂类的酶制剂当作普通食品原料添加到最终食品中并发挥活性功能作用,触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虚假宣传等法规问题。部分商家还故意将复合酶制剂原料更名为“综合果蔬酵素粉”,体现在产品配料表中,以此逃避法规监管。
消化酶滴剂下架,菌酶粉照卖不误
新京报消费研究院此前调查发现,在恩博维旗舰店,一款“恩博维”复合消化酶滴剂宣称产品中添加了5种消化酶、3种益生菌,可以多维度分解食物,高活性易吸收,小月龄适用。记者购得这款消化酶滴剂发现,其真实属性为“食品添加剂”。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产品中标称添加的5种酶属于“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新京报消费研究院顾问专家邓勇分析称,将加工助剂直接零售给家长并指导其添加至婴幼儿食物中,完全背离了“加工助剂”的法定用途。商家将此类消化酶与“不爱吃饭、积食、蛋白过敏、发育迟缓”等健康问题挂钩,宣称帮助分解食物、促进消化吸收等功能,已超出食品添加剂的属性描述,涉嫌虚假宣传或暗示产品具有保健或治疗功效。
针对上述问题,恩博维消化酶总代理商“海迈国际贸易(福建)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3月15日答复新京报消费研究院记者称,对举报内容“非常重视”,正在对涉事企业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恩博维”消化酶滴剂在相关平台保持下架状态,但该品牌另一款消化酶益生菌粉却打着“固体饮料”旗号畅销无阻,同样瞄准婴幼儿消化问题“下手”。
恩博维一款菌酶粉在商品页面打出“宝宝消化酶”。 电商截图
在恩博维旗舰店,其消化酶益生菌粉商品页面以视频形式宣称,“家长们千万别让消化不良阻碍宝宝成长……为了更好地预防及改善,恩博维消化酶益生菌复合粉就成了宝宝的消化救星”。客服也称,4月龄婴儿“可以放心补充”其消化酶益生菌粉,食用量为0-1岁每日1袋,整体可用于改善消化功能、增强肠道健康。
巧合的是,记者前期调查恩博维消化酶滴剂期间,其销售人员推荐的一款“同等替代爆款”,正是这款恩博维消化酶益生菌粉剂。
据销售人员提供的产品资料,这款菌酶粉全称为“恩博维复配酶益生菌复合粉固体饮料”,“适用人群”为0岁以上婴幼儿、儿童、孕妇(过敏体质可用),“产品卖点”为同步解决积食、便秘、免疫力三大难题等。该粉剂日常价为398元/罐,直播价可做到198元/罐。
恩博维销售人员提供的消化酶益生菌粉剂产品资料。 受访者提供
记者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历年“三新食品”公告发现,恩博维消化酶益生菌粉中标称添加的蛋白酶、α-淀粉酶、脂肪酶、纤维素酶、胃蛋白酶、木瓜蛋白酶均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在国标GB 2760中属于“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范畴。依照标准规定,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除去,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
然而据恩博维旗舰店产品宣称,其消化酶益生菌粉每袋高达18000的酶含量,能够高效分解食物,从而助力营养吸收。客服也称,该粉剂中添加的是活性酶。这意味着该产品中的酶依然有活性并发挥所谓功能作用,与标准规定相背离。
消化酶“包装”成固体饮料、压片糖果出售
新京报消费研究院调查发现,电商平台上销售此类消化酶粉剂的商家不在少数。除固体饮料外,还有一些消化酶产品被“包装”成食用菌粉、压片糖果等形式,涉嫌将各种活性酶制剂当作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在怡萃乐旗舰店,商家宣称其“怡萃乐”活性酶压片糖果中添加的10种消化酶能够提升消化效率,缓解腹胀、消化不良等问题。据客服介绍,这款消化酶适合改善食物不耐受、消化不良、积食等问题,适合3岁以上人群食用。3岁以下婴幼儿建议食用另一款“怡萃乐”菌酶粉(产品全称为“怡萃乐活性菌酶复合粉固体饮料”),实现益生菌和消化酶同补。
记者在相关商品页面看到,“怡萃乐”菌酶粉宣称产品中的17种天然专利消化酶可靶向分解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减轻消化负担,提升营养吸收率。菌酶成分可帮助建立从皮肤、呼吸道到肠道再到免疫器官和免疫细胞的三层屏障。
怡萃乐菌酶粉商品链接宣传内容。 电商截图
怡萃乐旗舰店客服称其菌酶粉固体饮料可实现菌酶同补。 电商截图
配料表显示,“怡萃乐”上述两款产品中均添加了由蛋白酶、脂肪酶、α-淀粉酶、纤维素酶等多种酶成分,且每种酶都标注了添加量。据客服称,其消化酶压片糖果每片有“9倍消化力”,活性高又稳定,菌酶粉中的酶也具有较高活性。
在维丽海斯旗舰店,一款“维丽海斯”复合酶粉固体饮料在“商品说明”中宣称其添加的复合蛋白酶能够促进蛋白吸收,脂肪酶能促进脂肪代谢等,同时在商品页面暗示缺乏酶可能导致宝宝乳糖不耐受、蛋白过敏、积食、肚肚不适等问题。
据客服介绍,该复合酶粉的核心作用是调节肠道菌群平衡、辅助改善肠道消化吸收功能,进而间接帮助改善因肠道屏障受损导致的过敏问题,如过敏性鼻炎、湿疹、食物不耐受等,“尤其适合过敏性体质+肠道功能紊乱,大人或婴幼儿都可食用”,且孩子消化问题改善后可以继续食用以起到预防效果。
产品配料表显示,该复合酶粉中除低聚果糖、山梨糖醇、百香果粉外,还添加了蛋白酶、β-半乳糖苷酶、α-淀粉酶、脂肪酶、纤维素酶、木聚糖酶等8种酶。客服称,其产品中添加的均为活性酶。
活性酶多为加工助剂,当食品原料用涉嫌违规
上述产品中的酶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添加到最终产品中并发挥活性作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历年“三新食品”有关公告,此类消化酶产品中惯常使用的蛋白酶、α-淀粉酶、木聚糖酶、葡糖淀粉酶、氨基肽酶、脂肪酶、胃蛋白酶等均属于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恩博维菌酶粉固体饮料(上图)与怡萃乐活性复合酶压片糖果(下图)配料表显示含有多种酶制剂。 受访者供图/新京报记者 郭铁 摄
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用于食品工业,具有特殊催化活性。而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绝大多数酶制剂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而非一般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更不属于营养强化剂范畴。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三室副主任、研究员王华丽解读称,根据GB 2760规定,大部分酶制剂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其使用应严格遵守加工助剂使用原则,即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使用量;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加工助剂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因此,大部分酶制剂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起作用,在制成最终食品前除去或灭活。
王华丽进一步指出,乳糖酶等部分酶制剂由于在最终食品中未失活,GB 2760表A.1对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了明确要求,如乳糖酶仅可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等食品类别。因此,此类酶制剂在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前提下,应按照GB2760表A.1的规定用于相应的食品。综上,列入GB 2760中的酶制剂,不论是加工助剂还是一般的食品添加剂,均对食品起作用,应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和加工助剂使用原则,均不得供消费者直接食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的解答中也提到,GB 2760附录A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在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附录C规定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主要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发挥工艺作用,不在所生产的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当一种物质既在附录A,又在附录C时,应根据所发挥的功能作用,按照相应的规定使用。
记者查询GB 2760发现,同时存在于附录A与附录C的酶制剂仅有乳糖酶。依照附录A,乳糖酶只适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等5类食品,并不包括固体饮料、压片糖果、食用菌粉。但在“怡萃乐”活性酶压片糖果、菌酶复合粉固体饮料2款产品配料表中,均能看到乳糖酶身影。
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授曹雁平表示,“非必要不添加”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之一。如果厂家不说明,很难看出上述产品添加酶制剂的目的,且使用不当可能对婴幼儿口腔和食道造成损害,影响正常消化功能发育。
生物与食品工程博士、科普作家云无心认为,在我国,绝大多数酶制剂只能作为加工助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并进行灭活。如果这些酶制剂以活性状态出现在最终食品的配料表里,涉嫌违规。如果这些酶制剂已经灭活,便不存在商家所谓的消化酶功效,涉嫌虚假宣传。
邓勇也认为,上述商家行为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相关规定,绝大多数酶制剂属于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原则上应在成品中除去或灭活,且使用必须具备工艺必要性。商家将酶制剂作为原料加入普通食品,并非出于生产加工需求,而是为了让消费者食用后发挥消化作用,同时刻意保留酶的活性,完全背离加工助剂的使用目的与法定要求,已构成超范围、超功能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禁止性规定。此外,商家对消化酶的功效宣称也已超出法定范围,涉嫌虚假及误导宣传。
活性酶原料披上“酵素粉”外衣躲避监管
与上述产品相比,一款标称湖南天根乐微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可劲”消适宝即食食用菌,产品类型虽为“食用菌制品”,但在电商平台上却主要宣传消化酶功效,称“孩子肠胃,酶很关键”,所有肠道问题都与酶不足有关,建议家里常备益可劲消适宝消化酶。
益可劲即食食用菌商品页面主要宣称消化酶功效。 电商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该产品不仅名称、类型不是“消化酶”,配料表中也没有看到酶制剂成分,仅在包装正面写有“果蔬酵素粉富含消化酶”。另据益可劲旗舰店商品链接中的视频宣称,该产品中添加的果蔬酵素粉中含有17种活性辅酶以及蔬果纤维,含量比很多同类产品都要多,能精准将“敏敏源”(过敏原)分解掉,将食物中的大分子蛋白和乳糖变成小分子。
对于这款产品的真实属性,该店客服称之为食用菌,而非消化酶。但也表明,虽然产品配料表中未标注酶成分,但添加的综合果蔬酵素粉富含17种酶,“针对肠胃缺酶/酶失衡易诱发肠胃不适的便秘、拉肚子、积食胀气、肠道菌群混乱等全面改善”。
随后,该客服发来一份由原料供应商出具的“规格单”,上面显示,该综合果蔬酵素粉中主要含有淀粉酶、植酸酶、果胶酶、脂肪酶、糖化酶等十余种酶制剂及膳食纤维,未见果蔬成分,且每200mg配方中总计含有约155mg的酶制剂。对比之下,市面上常见的果蔬酵素粉主要以各种果蔬为原料,辅以发酵菌种,较难见到酶制剂成分。
益可劲客服称其综合果蔬酵素粉中富含17种酶。 电商截图
带着这一疑问,记者以商家身份与该“综合果蔬酵素粉”供应商取得了联系。据工作人员称,其综合果蔬酵素粉以固体饮料酵素的形式进口至国内,但“本质就是酶”,且其中的酶具有活性。之所以将酶命名为果蔬酵素粉,是因为酶属于工业助剂,国内不允许在普通食品里使用,但使用酵素是合规的,“这两个品名(消化酶、综合果蔬酵素粉)可以做选择上的应用,去完美规避法规上的风险”。此外,只要该原料在产品中添加量不超过25%,就可以在配料表中只标注“综合果蔬酵素粉”,无需将里面的具体酶成分展开标注。
经该工作人员证实,益可劲客服所示“规格单”中的综合果蔬酵素粉,就是该供应商销售的“N·ZIMES综合消化酶”。该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该综合消化酶原产地在美国,拥有产品专利,但未经临床试验。
邓勇认为,根据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复配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配料表标注需真实、准确,标明原料真实属性名称。商家为规避监管,将本质为复配酶制剂的原料,虚假标示为综合果蔬酵素粉,刻意掩盖其食品添加剂属性,混淆天然原料与加工助剂的界限,既违反标签标示真实规范的要求,也涉嫌构成标签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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