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欢迎来到沄森网,沄森智能旗下资讯平台!今天是:2026年07月17日 星期五 农历:丙午(马)年-六月-初四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AI

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创始人2026-07-17 11:2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5〕1490号)有关规定,核定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见附件。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监测输配电价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委(价格司)。电网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输配电价,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与输配电价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集,每年5月底前报我委(价格司)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附件:1.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表

  2.第四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7月8日

  附件1: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表

  附件2:第四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表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相关文件

  东莞市光伏行业协会成立于2018年11月,是由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业务上接受东莞市发改局主管的社会团体。由东莞市光伏行业从事研究、生产、集成、经营的企业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供应商和服务商组成,是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会英文译名:DONGGUAN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DGPIA。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讯息

   MORE

  延伸阅读

  投资工商储能必看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