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生被男同学杀害案进展 一审判决生效
15岁女生被男同学杀害案进展 一审判决生效。2026年4月28日,云南曲靖15岁女生方雨涵被男同学杀害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期为十日,截至5月8日,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一审刑事判决已生效。此前,被害人家属曾申请抗诉,但于5月2日自愿撤回抗诉申请。被害人父母计划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被告人及其父母以及其他10名未成年人的责任。

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蒋某标作案时年仅14周岁,与方雨涵是同班同学,居住在同一个村。两人平时没有来往,双方家长彼此认识也无交集。方雨涵的父母平时在外承包小工程,偶尔回家。方雨涵在家独自做饭洗衣完成作业,很少外出玩耍。
2025年7月6日下午,包括蒋某标在内的十几名少年在村民蒋某杰家聚会。蒋某杰打电话邀请堂妹蒋某英过去玩,蒋某英又邀约方雨涵一同前往。起初方雨涵不愿去,但在蒋某英的再三邀请下同意了。当晚11时30分左右,方雨涵因对喝酒聊天没兴趣且第二天要上补习班,决定回家。原本蒋某英让堂哥护送她们回家,但堂哥因家中有客人走不开,便让蒋某标护送二人回去。将蒋某英送回家后,蒋某标独自护送方雨涵回家。
起诉书显示,7月6日23时53分许,蒋某标在送方雨涵回家途中产生了不轨之念。方雨涵大声呼叫,蒋某标担心罪行暴露,将其杀害并拖至路边逃离现场。次日凌晨1时22分许,方雨涵尸体被人发现后报警。经鉴定,方雨涵系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7月7日上午,蒋某标在其家中被警方抓获归案。被害人父亲表示,那十多个少年及其家人都没有联系过他们,希望通过诉讼了解更多真相。
律师周兆成表示,无期徒刑已是现行《刑法》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最高惩戒,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撤回抗诉不是妥协或放弃正义,而是告别无效内耗,踏上更温暖、更长远的维权之路。被害人父母将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弥补家庭创伤和支持后续生活。同时,他们也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联动民政、妇联等多部门,为雨涵父母提供生活兜底、心理疏导和长效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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