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涉储要点全梳理,两部门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作为“十五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了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等一系列目标。
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和可靠替代的关键环节,在多处被重点提及。
#1
可靠替代目标:储能成为“标配”
《规划》提出,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这意味着,储能将从“可选”走向“必选”,储能成为新能源实现“可靠替代”的核心刚需。
#2
抽水蓄能:新增投产1亿千瓦
《规划》明确,到2030年全国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左右。“十五五”期间力争新增投产1亿千瓦。
发展方向上分为两类:一是服务电力系统的抽水蓄能,二是服务特定电源(如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沿海核电等)的抽水蓄能。
同时鼓励“抽水蓄能+新能源”“抽水蓄能+核电”等新业态,以及在负荷中心探索中小微型抽水蓄能电站。
#3
新型储能:系统友好型电站建设提速
《规划》提出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不低于10%。
在华中、华东、南方等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地区,重点推动以顶峰发电为主要功能的系统友好型电站建设;在西北等新能源高渗透率地区,重点建设具备电压、频率、惯量支撑能力的系统友好型电站。
这为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调频、惯量支撑等多元应用场景打开了空间。
#4
容量电价与市场机制双重保障
《规划》从价格机制层面为储能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完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鼓励分布式新能源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合理承担系统调节成本。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向用户侧合理传导辅助服务成本。
#5
应用场景全面拓宽
《规划》将储能深度嵌入新型电力系统的多元新业态,应用场景大幅拓展:
源网荷储一体化与智能微电网
《规划》在“提升负荷与新能源适配性”中明确提出,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发展,提升自平衡能力。储能在其中扮演“平衡器”角色,助力局部电网实现电力自平衡。
虚拟电厂
《规划》明确提出鼓励虚拟电厂等资源聚合模式发展,推广车网互动等技术应用。储能资产可通过虚拟电厂聚合参与市场交易,获取调节收益。
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
《规划》提出打造一批高水平消纳新能源的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在“绿电直连”模式下,配套储能是解决新能源波动性、实现全天候零碳供电的关键。
建筑分布式储能
《规划》明确要求结合分布式储能和充电桩提升建筑光伏自消纳水平,户用及工商业储能将迎来新契机。
#6
技术创新:构网型成重点
《规划》将构网型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列为重点方向,要求增强新能源设备及系统的整体涉网性能,提升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联合调度水平。
这意味着储能变流器(PCS)需具备电压、频率、惯量支撑能力,从“跟随电网”向“支撑电网”升级。
以下为《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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