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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大类老旧住房纳入原拆原建试点 推进城市更新

沄森™2026-05-16
5月1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个部门发布《青岛市支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出13条举措,旨在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5月1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个部门发布《青岛市支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出13条举措,旨在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近年来,青岛市已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并通过购房家电消费券、青年人才购房券等惠民措施,持续加大“好房子”建设供给。今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市场呈现结构性、区域性回暖迹象。

青岛三大类老旧住房纳入原拆原建试点

在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方面,政策聚焦品质提升与存量盘活,提出三项重点举措。首先,加大“好房子”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为高品质住宅项目提供充足信贷保障。其次,大力发展康养地产,明确康养配套建设标准,通过健康服务中心计容不计价等优惠,支持存量房地产用地转型打造康养项目。此外,支持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在试点项目中弹性控制规划指标,增配电梯等设施,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并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老旧住房更新。

针对降低居民租购门槛,政策优化了多项核心保障。放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将非全日制专科人才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初婚初育家庭可优先申购。同时,降低保租房申请门槛,申请人只需在项目所在区市无自有住房即可申请。此外,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大幅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贷1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240万元,切实减轻市民购房资金压力。

在强化群众住房保障上,政策覆盖多元群体,提升保障服务实效。开展农村居民购房试点,农村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房企优惠,保留集体经济权益,无需迁移户口即可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费等,同时拓展“代际互助”范围,支持缴存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共同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缓解家庭住房支出压力。

为优化涉企精准服务,政策着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助力市场主体稳健经营。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支持,稳定融资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做好到期贷款接续。优化租赁型人才住房转化流程,允许符合条件的房源按程序转为配售型保障房、产权型人才住房、商品住房等,适配市场需求变化。

下一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全力推动13条政策落地见效,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不断满足市民群众高品质、多样化住房需求,推动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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