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是军嫂仍保持情人关系, 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后被当场抓获, 长沙一男子因破坏军婚被判一年
创始人2026-07-31 19:44:06
军人执戈戍边,护万家安宁;司法持盾守家,固军心后方。军婚承载着国防利益,受法律保护,破坏军婚绝非单纯道德问题,而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破坏军婚案,以公正判决捍卫军人合法权益。基本案情2019年底,被告人...
军人执戈戍边,护万家安宁;司法持盾守家,固军心后方。军婚承载着国防利益,受法律保护,破坏军婚绝非单纯道德问题,而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破坏军婚案,以公正判决捍卫军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9年底,被告人李某(男,已婚)与王某某(女)相识并确定情人关系。2024年1月,王某某与被害人张某(现役军人)在老家订婚,同年5月在长沙市芙蓉区登记结婚。婚后,被告人李某在明知王某某系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与王某某维持情人关系,经常在酒店、王某某租房、张某购买的某小区房屋内约会并发生性关系。2025年5月,张某发现二人在家中发生性关系后报警,李某在现场被抓获归案。同月,张某与王某某签订离婚协议。
裁判结果
芙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系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与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后被告人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长沙市中院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军为国之柱石,家为军之根基,现役军人肩负保卫国家安全、守护人民幸福的神圣使命,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长期与家人聚少离多。军婚家庭的稳定,直接关乎军心士气与国防安全。对军婚给予特殊法律保护,是我国一以贯之的重要法律制度,既是对军人奉献牺牲的制度回应,也承载着全社会拥军优属的价值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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