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锂矿新动向!津巴布韦将锂列为“关键矿产”且强制最低持股 引入国家强制持股
津巴布韦政府近日发布了《矿产分类与宣言》,正式将锂、镍、钴、石墨等14种矿产列为受股权和出口管制的“关键矿产”,并确立国家通过指定特别目的工具(SPV)行使强制性最低持股比例的原则。此举旨在通过禁止原矿出口、强制外资建设冶炼厂并由国家获取股权,从而掌控全球关键矿产供应链。
尽管目前该宣言仍为框架性协议,具体持股比例等细则尚待出台,但已在津中资锂企中引发高度关注。有企业透露,当地已经有项目由津巴布韦政府持股,实际持股比例达到了15%,新政策主要针对新申请矿权,老矿暂不受影响。
根据津巴布韦政府发布的《矿产分类与宣言》,锂及其他高价值矿产被明确列为受股权和出口管制的“关键矿产”。涉及的关键矿产包括锂、镍、钴、石墨、铜、稀土元素、铬、铂族金属(PGMs)、锰、锑、铀、钌、钨、铌。这些矿产基于供应链脆弱性、国际高需求且本国占优、国内外制造业基础原材料属性、创造就业及经济效益能力、低丰度低品位但高价值等五大标准进行分类。
津巴布韦确立了国家通过指定特别目的工具(SPV)行使强制性最低持股比例的原则,即在关键矿产的开采中行使强制性的最低持股比例。虽然宣言尚未明确具体的百分比数值,但规定没有国家作为共同所有者,任何实体都不得在津巴布韦开采分类名录中的矿物。
非洲财经媒体《Equity Axis》与津巴布韦本土权威矿业媒体《Mining Zimbabwe》分析称,此举仿照了印度尼西亚的“镍产业路线图”——通过禁止镍原矿出口、强制外资建设冶炼厂,并通过国有企业谈判获取股权,最终控制了全球超40%的镍精炼产能。相比印度尼西亚用时近10年,津巴布韦的“复制”速度不到3个月。不过,该宣言目前仍属于框架性协议,并非最终定论,市场及矿企需密切关注接下来即将出台的若干关键实施条例,包括:SPV在各具体矿产中的确切持股比例、界定“加工”与“原始”的选矿等级表、企业在工厂建设期间维持出口的过渡计划模板,以及具体的违规处罚与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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