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筑科创高质量发展之基
近日,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作为重要任务,为破解科创企业“轻资产、融资难”困局提供了顶层设计。
在全球科技竞争白热化、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金融不仅是连接创新与资本的桥梁,更是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如何做到“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这就要更好地理解《规划》所提出的政策内涵,认清现实挑战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路径与发展愿景,系统解读知识产权金融如何为科创企业注入金融活水,助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
我国知识产权金融在2008年至2015年为试点探索期,以质押融资单点突破为主;2016年至2025年为体系建设期,初步形成“质押+证券化+保险+基金”多元产品矩阵。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标志着知识产权金融进入生态化发展新阶段,政策重点从产品创新转向生态构建,强调综合试点、数据共享、风险分担与价值评估全链条优化。
《规划》明确“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从“单点尝试”到“服务生态构建”;同时,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推广“风险补偿前置”模式,破解金融机构“不敢贷”难题;此外,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评估准则、用好全国质押信息平台、推进登记便利化,打通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的“最后一公里”。
众所周知,科创企业普遍呈现“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特征,传统信贷模式依赖固定资产抵押,导致相当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将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转化为融资工具,成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关键路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超11万家。知识产权金融通过市场化机制为创新成果定价,使研发投入获得合理回报,逐步形成“研发—转化—收益—再研发”的良性循环。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目前已有13个省份、124个地市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利用专利导航等分析方法遴选优质企业,为银行提供“白名单”,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十四五”时期,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规模超370亿元,知识产权保险累计为2.5万余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千亿元。
在创新评估方面,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完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为银行、企业、评估机构提供参考;支持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研发评估模型和工具,在16家分行累计对1万多项知识产权开展内部评估。连续5年公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使用费数据,为知识产权许可交易等市场活动中的评估定价提供数据参考。
尽管知识产权金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依然面临较大挑战。
其一,价值评估难,无形资产定价体系有待完善。知识产权价值具有“未来性、不确定性、依附性”三大特征,评估难度远超有形资产。当前存在三大问题:一是评估标准多样化,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缺乏差异化评估准则;二是评估方法单一,多依赖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应用较少;三是评估效率低,难以满足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
其二,风险管控难,多重风险叠加制约业务拓展。知识产权金融面临法律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多重挑战:一是法律风险,专利侵权、无效宣告等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减损;二是技术风险,技术迭代加速使知识产权时效性缩短;三是处置风险,知识产权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处置渠道有限,一旦企业违约,金融机构面临处置难的挑战。
其三,产品创新难,适配性不足难以满足多元需求。当前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质押融资多,证券化、保险、基金等产品少;二是短期贷款多,中长期融资产品少;三是传统模式多,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新模式少。
其四,生态协同难,数据壁垒与配套体系不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涉及知识产权局、金融监管部门、银行、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多个主体,存在“数据孤岛”和协同不足问题:一是知识产权数据与金融数据共享不畅,银行难以获取企业完整知识产权信息;二是质押登记流程繁琐,跨区域办理不便,平均登记时间较长;三是质押物处置体系不健全,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处置机构,处置周期长、成本较高。
基于已经取得成效和所面临的发展痛点,《规划》提出了“十五五”期间的工作要求。
第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生态体系。深圳试点建立了“知识产权金融联席会议制度”,今年4月,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行动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第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强金融数据与知识产权数据共享。事实上,很多金融机构都在致力于围绕科创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不同阶段需求,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多元化发展。同时,“十五五”期间,需要重点突破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多类型知识产权证券化,扩大发行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推广“投贷联动”模式,银行以投资收益对冲信贷风险,适配轻资产科技企业融资需求。
第三,深化知识产权金融业务风险分担和补偿工作,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前置模式。一些地区可以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施财政贴息,对风险补偿资金池给予配套支持。可在相关领域,对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差异化监管考核。同时,可将风险补偿节点从“贷款违约后”提前至“贷款发放前”,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由风险补偿资金池先行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降低银行初始风险敞口。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产品,为知识产权金融提供风险保障。
第四,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评估准则。制定分类型、分领域的知识产权评估准则,明确评估方法、指标体系和参数选取标准。针对专利,重点评估技术创新性、法律稳定性和市场应用前景;针对商标,侧重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同时,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系统,实现评估流程自动化、标准化。
第五,用好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推动平台与银行、担保机构等系统对接,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质押登记信息、融资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全面风险研判依据。
第六,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便利化,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发放金额合理增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企业数量和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实现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开通版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缩短登记时间。推广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异地办理,解决企业异地融资登记难题。
第七,鼓励开展品种权申请前评估,完善品种权质押登记和转让登记管理制度。
第八,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物收储工作。建立知识产权质物收储机构,当企业违约时,收储机构按合理价格收购质押物,解决金融机构“处置难”问题,提高质押物流动性。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的联动机制,畅通质押物处置渠道;培育专业化知识产权处置机构,提供评估、拍卖、转让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处置效率。
《规划》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不仅是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通过构建综合生态、深化产品创新、优化风险治理、健全评估体系和强化基础设施,知识产权金融将为科创企业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推动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深刻变革提供强大动力,助力实现“十五五”时期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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