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内容由AI生成”不是免责盾牌 企业责任不可推卸
一位女性在视频中捏着鼻子、不停扇风,满脸嫌弃地说:“不是你们俩谁来了月经啊,我在后面都闻到味了。”另一位则尴尬地道歉。这句台词来自女性护理品牌baby sheep官方旗舰店的一则AI短视频广告。该广告因刻意渲染月经羞耻而引发公众不适。
面对舆论压力,品牌客服的回应显得轻描淡写,称这是“AI生成的”,并表示投放时间不清楚,是运营团队做的。这种将责任全数推给技术的做法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暴露了企业试图逃避策划、审核与价值责任的心态。
比起广告内容本身的冒犯,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遇事便拿技术当挡箭牌的行为。AI只是辅助手段,绝不是品牌失守底线、逃避问责的借口。平台方早已明确说明,AI视频生成需要创作者自行提供文案、图片等核心素材,所有发布操作也必须由账号持有人自主完成。换句话说,AI只是将文字转化为画面的工具,决策权始终掌握在人手中。
根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这一法定责任与内容由何种工具生成无关。无论是人工拍摄还是AI生成,只要是以品牌官方名义发布的商业广告,企业就必须承担全部主体责任。工具的迭代不能成为责任降级的理由。
事实上,“出事就找替罪羊”已是不少企业的惯性操作,只是替罪羊的身份随时代不断变化。早年是“临时工干的”“员工个人行为”,如今又换成了“AI生成的”“系统自动优化的”。例如,某巧克力营销文案被指打软色情擦边球时,品牌推说是平台投放系统自动组合生成;某品牌“花生上树”的荒诞宣传图翻车,则归因于AI生成素材未审核。这些话术虽然不断翻新,但底层逻辑始终如一:找一个无法自辩的对象,将企业本该承担的责任一推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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