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遗失秘密级文件被处分 保密责任不可忽视
离职人员遗失秘密级文件被处分 保密责任不可忽视!涉密人员离职后,掌握的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不会因劳动关系解除而失效。一些涉密人员在换工作时忽视保密细节,导致失泄密事件频发,这值得警惕。
有时,离职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涉密载体交接,导致涉密文件遗失,造成泄密隐患。例如,某企业负责机要工作的员工韩某考取公务员后,电话联系部门领导和人事部门沟通离职事宜,并请他人代办离职手续,其间本人未按规定回原单位办理涉密载体交接。该企业在组织文件资料清退时发现韩某存放在保密柜中的2份秘密级文件去向不明,韩某因此受到纪律处分。
有些涉密人员离职时无视保密要求,擅自将原单位的涉密材料带至新岗位,付出了相应代价。如某重点科研院所涉密岗位骨干徐某,离职前私自将25份秘密级文件导入个人笔记本电脑,入职新单位后又将2份涉密文件导入私人设备并长期留存使用,最终被依法处理。
还有个别涉密人员为尽快入职新单位,无视脱密期管理要求,触碰了保密红线。例如,某部队涉密人员陆某退役后,明知自己尚在脱密期内,仍出于侥幸心理签下出国劳务合同,最终其出国就业计划落空。
涉密人员入职新单位不仅是职业的新起点,也是保密责任的延续。只有将保密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涉密人员离职前需严格履行原单位“清密”手续,主动清退、移交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接受原单位保密审查和保密提醒谈话,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对于未完成“清密”的人员,原单位不得办理后续有关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确保“清密”彻底。
此外,涉密人员离职后应继续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脱密期相关要求。在脱密期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国(境),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涉密人员离职后仍要坚守保密底线,履行应尽的保密义务。若发现有离职人员存在泄露国家秘密或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离职人员遗失秘密级文件被处分 保密责任不可忽视!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