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住酒店赤裸卧床遭陌生男子开门 酒店安全引质疑
女子称住酒店赤裸卧床遭陌生男子开门。近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她在5月26日入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可可酒店期间,洗完澡赤裸上身卧床休息时,房门被陌生男子刷卡打开。事发后当事人立即报警,但警方以“无违法事实”不予立案。涉事酒店表示,开门男子为合作方工作人员,仅在门外短暂停留2秒,未进入房间。当事人则表示遭遇此事后身心受损,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书面道歉。

李女士因出差于5月24日入住云南镇雄可可酒店。5月26日中午12时许,她洗完澡后,上身赤裸坐在床边休息,突然听到刷卡开门的声音,一名30岁左右的陌生男子出现在门口。男子停留了约10秒后关门离开。这一突发状况让李女士受到惊吓,她立刻前往酒店前台询问,但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情况。无奈之下,李女士选择报警求助,镇雄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约10分钟后抵达现场,经核查后以“未构成犯罪行为、无违法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

针对此次事件,可可酒店负责人表示,涉事男子并非酒店员工,而是酒店合作的成人用品设备供应商工作人员。事发时段,陪同的酒店工作人员下楼就餐,该合作方人员独自操作房卡刷卡开门。酒店坚称,房门仅被短暂打开后便立即关闭,工作人员并未进入房间,全程仅在门外停留约2秒,并未对客人造成进一步侵扰。
李女士表示,此次意外让她遭受严重心理困扰,事后长期心绪低落、精神状态受损,日常生活和情绪都受到极大影响。事发后酒店与李女士协商赔付方案,提出退还房费、房费三倍赔偿,外加1200元现金补偿,但该方案未得到李女士认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李女士要求酒店赔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出具书面公开致歉说明。她表示,索赔金额可根据酒店的沟通态度和处理方案灵活调整,核心原因是酒店后续沟通态度消极、处理方式敷衍。
记者就此事致电事发属地派出所核实详情,但未得到回应。有法律专家指出,酒店违规出借房卡、工作人员脱岗疏于管理,违反《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与住宿合同约定,既要退还房费,还要和男子连带赔偿相关损失,赔付后可向过错方追偿;主管机关可依法对酒店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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