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有望唤醒十万亿沉睡资金 拓宽使用范围与覆盖人群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正从地方试点进入全国性修法阶段,超十万亿“沉睡的资金”有望被唤醒。5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5日。
此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历经两次修订。此次修订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多元化的住房需求。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被定义为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但现行制度主要支持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使用用途有限,惠及群体多为传统单位职工,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较难充分融入,大量资金处于沉默状态。据住建部去年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到109252.79亿元,同比增长8.61%。
征求意见稿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以及监督和管理上进行了多项修改。首先,重塑资金使用与金融服务功能,聚焦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的建设与消费支持,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需求的支持力度,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有住房装修、缴纳物业费。其次,优化普惠缴存体系,将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从地方试点走向制度保障阶段。最后,完善资金运营、风险防范与管理机制,在推动异地互认互贷、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的同时,新增对骗贷的罚则。
根据征求意见稿,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可用于九种场景。对比现行管理条例,有三种场景为新增明确:一是明确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二是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三是为其他合理、普惠性的住房消费的支付保障留出空间,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的支持链条延伸到购房后的持有环节。过去,公积金的核心支持场景主要集中在购房贷款和购房提取,而此次新增的支付物业费等用途表明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已经从买房那一刻拓展到住房消费的全生命周期,包括购房前、购房中、购房后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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