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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邀酒后坠亡3同饮朋友赔16万余元 法院维持原判

沄森™2026-03-25
去年3月,张某与三名朋友在外吃饭后,其中一人邝某提议大家到他家继续喝酒。四人随后前往邝某家中饮用白酒。过程中,张某不幸坠楼身亡,留下四个未成年的孩子

应邀酒后坠亡3同饮朋友赔16万余元!去年3月,张某与三名朋友在外吃饭后,其中一人邝某提议大家到他家继续喝酒。四人随后前往邝某家中饮用白酒。过程中,张某不幸坠楼身亡,留下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张某的家属将三名共同饮酒的朋友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张某自行承担90%的责任,三名朋友承担10%的责任,并赔偿张某家属共16万余元。双方均提出上诉。

应邀酒后坠亡3同饮朋友赔16万余元

二审法院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偏颇,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二审判决书,一审法院认定2025年3月19日,张某与另外三个朋友在一家饺子馆聚餐后,邝某提议饮酒,四人共同前往邝某租住处饮用白酒。次日凌晨3时,张某坠楼身亡。警方接警记录显示邝某报警称“我们朋友喝多了,没看住,跳楼了,请求出警。”经侦查,本案无刑事犯罪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酒量、饮酒后的反应和状态以及过量饮酒引起的后果有充分认知。死者家属陈述张某平时不饮酒,因此他在明知自己不宜过量饮酒的情况下仍过量饮酒,使其自陷危险状态,进而导致死亡,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以90%的责任为宜。同时,共同饮酒之人及组织者应当尽到相互提醒义务,及时劝阻他人过量饮酒,且组织者有义务确保参与者不因过量饮酒而发生安全事故。本案中另外三人未能尽到相应的提醒和劝阻、注意和照顾义务,对张某过量饮酒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另外三名朋友共赔偿死者张某的家属16万余元,其中邝某承担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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