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吉黑蒙四省区公布8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创始人2026-07-06 20:20:29
为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领域年度工作部署,辽、吉、黑、蒙四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化东北跨区域协同监管,持续加大违法广告打击力度,同步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区域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现选取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案例...
为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领域年度工作部署,辽、吉、黑、蒙四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化东北跨区域协同监管,持续加大违法广告打击力度,同步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区域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现选取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开原市某医院违法广告案
经查,开原市某医院通过广告宣传板形式,对其生产销售的乌梅汤茶饮等普通食品,发布含有“健脾解腻、生津止渴、解暑开胃、固肠止泻”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广告。
2025年12月,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某包装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某包装有限公司在其1688平台店铺宣传页面中发布含有“一种环保就餐袋及其生产方法”等7项专利信息的广告,其中5项专利实际状态为申请已撤回、专利权终止或转移,构成使用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6年3月,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春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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