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张雪峰医疗文件或被追究刑责 泄露隐私代价沉重
传播张雪峰医疗文件或被追究刑责 泄露隐私代价沉重!3月24日下午,知名考研导师张雪峰因心源性猝死在苏州离世,年仅41岁。消息传出后,许多曾经听过他讲课、受过他指导的学生还在震惊与惋惜中没缓过神来,另一波冲击就接踵而至。当天傍晚,一份写有张雪峰本名“张子彪”的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开始在网络上疯传,文书上清晰记录着他的病情诊断、抢救方案,甚至包括ECMO等重症治疗措施的详细内容。

人还没走远,抢救时的医疗文件就已经在网上被人当作“独家消息”四处转发。这一幕实在太过熟悉。2023年12月,演员周海媚去世当晚,同样有人在微信群里传播她的抢救病历,后来警方查明是医院工作人员符某某出于炫耀心理,私自拍摄病历发到群里,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再往前,林更新做鼻中隔手术时住院病历被发到网上,谢霆锋受伤后X光片遭泄露,王楚钦在长沙就诊时身体检查信息被医生发到网上……每一次都是同样的剧本:公众人物病逝或就医,医疗信息随即“不胫而走”,医院内部人员成了最大的泄密嫌疑。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熊真平律师明确表示,医疗资料属于法律严格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未经授权泄露就构成侵权。民法典第1226条规定得很清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且自然人去世后,其生前隐私依然受法律保护,家属有权维护逝者尊严,泄露病历不仅践踏逝者,更会让家属承受二次伤害。
如果情节严重,就不是赔礼道歉能解决的事了。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多次泄露、利用信息牟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都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信息再泄露,更是法定从重情形。换句话说,那些把患者隐私当谈资、当炫耀资本的人,一脚踩下去可能就是七年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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