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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尖沙咀卖淫场所128人被捕 香港嫖娼最高监禁6个月

沄森™2026-03-27
3月26日下午,香港油尖警区联同香港入境处开展代号“烽火”联合行动,联手打击区内非法卖淫活动,于尖沙咀加拿分道33号发利大厦,拘捕128人(15至44岁)。在现场,大批机动部队人员、便衣探员及入境处人员上楼搜查,所有出入人士均需要登记身份。...

3月26日下午,香港油尖警区联同香港入境处开展代号“烽火”联合行动,联手打击区内非法卖淫活动,于尖沙咀加拿分道33号发利大厦,拘捕128人(15至44岁)。在现场,大批机动部队人员、便衣探员及入境处人员上楼搜查,所有出入人士均需要登记身份。

香港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督察李颖曦称,警方留意到尖沙咀发利大厦卖淫活动持续活跃。因此,香港油尖警区根据线报并经过深入调查后,派出近100名警力,26日联同香港入境处人员,展开代号为“烽火”的反色情行动。

行动中,警方派员以乔装方式,针对并捣破油尖区内的卖淫场所,共拘捕了128人,包括27名男子及101名女子,当中亦有未成年少女,涉及多个不同国籍,他们涉嫌“违反逗留条件”(15至44岁)。所有被捕人士目前正被扣留调查。

香港尖沙咀卖淫场所128人被捕 香港嫖娼最高监禁6个月

李颖曦表示,警方留意到,犯罪集团会租用这些旧式大厦作为卖淫活动的场所。原因在于这些大厦的安保相对较差,且租约较为弹性。鉴于此,香港油尖警区将继续展开深入调查与情报分析,锁定区内长期出租,用作卖淫用途的单位,并要求业主停止将名下单位作卖淫用途,否则将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43条及第145条,任何人身为业主或处所的租客、占用人或掌管人,准许或容许处所全部或部分面积作卖淫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亦切勿抱有侥幸心态,以为不是自己直接将单位出租予犯罪集团便可置身事外。

香港警方继续指出,嫖娼除了会衍生潜在的健康风险外,亦有机会违反香港法例第147条“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任何人如果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或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在公众地方游荡,即属违法。此项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监禁6个月及罚款1万元。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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