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职业索赔人造假 恶意索赔牟利被判刑
从“打假”到“假打”,再到如今的捏造问题、恶意索赔,部分不法分子将“维权”做成了牟利生意,利用商家怕舆情发酵的心理,反复索要高额赔偿。这种牟利性职业索赔涉嫌触犯法律,商家遭遇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去年中秋节前,19岁的男子林某联系上海、杭州、成都、济南等地的多家高档酒店,咨询并购买月饼。到货后他向商家反映在月饼中吃到塑料薄膜,提出“退一赔十”,否则投诉、曝光。林某专挑最贵的月饼购买,即便酒店将388元的月饼优惠至328元,他仍坚持按原价388元支付,目的是为后续索赔时以388元为基数要求退一赔十。商家先提出寄一盒新的,他不同意,并限定极短时间要求商家答复,否则便曝光。
其中两家酒店工作人员在事后交流时偶然得知有类似的索赔,比对发现顾客是同一个人,索赔用的图片、视频和话术也类似。公安和检察院介入调查发现,有同样遭遇的酒店不止这两家。调查发现,林某采用相同模式,所有话术均为复制粘贴。他每次都声称购买的月饼送给朋友后,孩子食用时被塑料薄膜卡住喉咙,经急救才取出,自己还买礼物道歉,以此为由要求商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损害的,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但林某承认,这些塑料薄膜都是他自己放进月饼,以此向多家高档酒店提出“退一赔十”。法院认定,有10家酒店向林某支付赔偿金共计4.9万余元,3家酒店拒绝赔偿,另一家酒店识破骗局,林某退还4千多元。一些酒店不愿意配合调查,认为退一赔十几千块钱把事情摆平了,通过其他途径化解成本比较高。知名酒店可能想息事宁人,最好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这也是让被告人能够得逞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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