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伴娘遭婚闹致伤残获赔23万 婚闹悲剧引发法律追责
在一场婚闹中,20岁的伴娘张某被拖拽至床上,多名男子抓住被子将她往上抛时未接住,导致她坠落地面,造成腰椎爆裂骨折,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后,张某将新婚夫妇及多名参与婚闹的人员起诉至法院,索赔27万余元。近日,河南汝阳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新婚夫妇及9名婚闹者被判担责,共计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3万余元。
2023年10月4日,王某和李某举行婚礼,张某作为伴娘参加。王某的朋友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人也到场庆祝。当王某和李某离开婚房后,张某和这些朋友留在房间内。张某称王某丙将她从柜子里拽出并拖到床上,随后她被人放进被子里,众人抓住被子角将其抛起。第二次抛起时未能接住,导致张某摔倒受伤。伴郎胡某作证表示,王某丙将张某拉到床上,多人拉着被子角往上扔,大约有10人参与。张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骨折,住院18天。
为了凑齐医疗费,王某将当天在婚房内的人员建了一个群,筹集了部分资金。2024年8月7日,司法鉴定所评定张某的伤情为九级伤残。
法院认为,张某作为伴娘参加婚礼期间因婚闹行为摔伤,本人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王某和李某作为婚礼组织者,在明知当地有婚闹风俗的情况下,未及时制止婚闹行为,应对张某的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王某丙的行为明显有过错,应承担较大责任。虽然王某甲、王某乙等人否认参与婚闹,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排除其参与,故不予采信。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王某和李某承担40%的责任,王某丙承担20%,王某甲、王某乙等8人共同连带承担40%的责任。张某的各项损失共计224436.06元,并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扣除已垫付的费用,王某和李某还需赔偿张某80452.88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王某丙实际赔偿42637.2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王某甲、王某乙等8人需连带赔偿74608.4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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