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欢迎来到沄森网,沄森智能旗下资讯平台!今天是:2026年03月22日 星期日 农历:丙午(马)年-二月-初四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头条

网警破获“网络开盒”案 严打侵犯公民信息

沄森™2026-03-22
近期,北京公安网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网络开盒”案件,严厉打击了其背后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在办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时,警方发现背后存在一个规模庞大的“网络开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

近期,北京公安网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网络开盒”案件,严厉打击了其背后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在办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时,警方发现背后存在一个规模庞大的“网络开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经过持续工作,警方逐步锁定了王某康、林某武、王某、刘某彪、孙某恒等五名犯罪嫌疑人。

北京公安网安部门高度重视此案,组织精干警力进行缜密侦查和细致取证,查明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搭建“社工库”网站,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次,包括将个别社会热点案件有关人员进行“开盒”。该网站访问量共计30余万人次。2025年4月11日至5月13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了这五名嫌疑人。2026年3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武、刘某彪、王某、孙某恒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告人王某康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万元至1.5万元不等。

“开盒”是指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公开并煽动群体性攻击或骚扰,给受害者带来现实生活中的严重困扰。我国法律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对与网络“开盒”相关的行为及法律后果作了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行为人通过网络“开盒”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网络“开盒”行为伴随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等情形,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行为人尚未成年,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举报邮箱:100226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