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30名同事借200万被辞 公司回应 涉重大违纪
沄森™2026-03-22
近日,浙江嘉兴广播电视台《小新说事》报道了一起关于范先生的投诉事件。范先生在嘉兴平湖独山港一家大企业工作,年收入五六十万元。去年9月,他因向同事借钱被公司辞退
近日,浙江嘉兴广播电视台《小新说事》报道了一起关于范先生的投诉事件。范先生在嘉兴平湖独山港一家大企业工作,年收入五六十万元。去年9月,他因向同事借钱被公司辞退。范先生认为借钱是私人事务,公司无权因此开除他,并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加班费等共计240多万元。目前裁决结果尚未公布。

范先生解释,他曾将钱交给大学校友投资,但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收回,只能向同事借款。他向30多位同事借了两百多万,表示与这些同事关系较好,互相信任,当时没有写欠条。

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柯总监称,范先生是部门经理助理,属于班子成员之一。去年三月,公司发现他向部门员工借钱的情况。经过调查,发现他向36名员工借钱,甚至教员工通过手机贷款再借给他。此外,范先生还涉嫌窥探并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曾偷偷登录同事电脑,将公司人员信息资料发到自己的私人邮箱。鉴于这些行为,公司经工会同意后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范先生作为上级管理岗,向多名下级借款超过200万,教唆员工网贷出借,扰乱了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提报工会并获同意,且对违纪行为进行了公示,最终下达书面解除通知,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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