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让好友代炒股不到半年亏近140万 法院判决按过错担责
创始人2026-07-27 09:53:32
海口市民杜女士轻信好友廖先生“保本”炒股的口头承诺,将大额股票账户交由对方打理,短短数月亏损138.9万元。杜女士随后起诉维权,一审法院判决受托人承担七成亏损。廖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女子让好友代炒股不到半年亏近140万 法院判决按过错担责。海口市民杜女士轻信好友廖先生“保本”炒股的口头承诺,将大额股票账户交由对方打理,短短数月亏损138.9万元。杜女士随后起诉维权,一审法院判决受托人承担七成亏损。廖先生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受托人仅承担35%损失,清晰划定民间代客炒股的法律红线与风险分担规则。

杜女士与廖先生是朋友,两人长期交流股票投资信息。2022年7月12日,廖先生主动提出帮杜女士打理股票账户。杜女士随即将证券账号、密码发给廖先生。双方达成口头约定:廖先生负责账户交易操作,投资收益按杜女士65%、廖先生35%的比例分配。廖先生多次向杜女士保证“保本”,不会亏损。
2022年7月至12月,廖先生操作该股票账户。期间,两人线上频繁沟通持仓、调仓及收益情况,廖先生多次告知账户盈利和预判板块行情。从廖先生接手操作到同年12月杜女士自行清仓,该股票账户资产从起初的570万余元缩水至431万余元,在这期间无资金流入,累计亏损138.9万元。
因对亏损责任无法达成一致,杜女士将廖先生起诉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全部账户亏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但其中的“保本”条款违背公平原则和资本市场规则,应属无效,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鉴于廖先生作出保底承诺存在主要过错,而杜女士作为投资者也应对风险有所预见,一审法院酌定廖先生承担70%的亏损赔偿责任,即97.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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