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说不出妻子具体生产日期,男子请假被拒,情急之下离岗照料妻子却被辞退!
因说不出妻子具体生产日期,男子请假被拒,情急之下离岗照料妻子却被辞退!近日,辽宁大连发生了一起因男职工汪某某陪护家属待产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汪某某是吉林省某建筑公司大连分公司的员工,因妻子临近预产期申请事假陪护,但因无法精准说明具体生产日期,申请被单位拒批。情急之下,汪某某离岗回家照料妻子,随后被企业以无故旷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辞退。
无奈之下,汪某某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大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企业向汪某某支付赔偿金12万元。据了解,汪某某日常工作表现良好,无违纪记录。他通过单位微信群向单位申请事假陪护待产,但单位领导多次询问请假日期,汪某某声称自己也说不准,因此单位未同意其请假请求。汪某某认为单位领导故意“找茬”,便离岗回家。
汪某某的妻子反映身体有明显生产迹象,需要住院观察,但预产期为医学预估时间,存在正常浮动范围,所以无法确定精确的生产日期。律师王金海认为,汪某某因家属待产需陪护,属于正当、合理的家事紧急情形。用人单位在明知预产期无法精确确定的情况下,简单粗暴拒批假期并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属于滥用用工管理权。
用人单位代理人则认为,企业规章制度对于职工请假有明确规定,如果单位未批准职工请假,职工应当正常上班,并依照单位规定请假,而不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此,单位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企业行使管理职权应当合法、合理,不得无视劳动者基本生活权利。职工离岗系因家属临产,不具有无故旷工的主观恶意,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程序瑕疵、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依法裁决企业向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万元。
王金海表示,用人单位拥有用工管理权限,但管理必须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不能机械套用制度条款,漠视劳动者正当合理的家庭需求。随意辞退职工、过度苛责劳动者,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再次提醒各类企业,应当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完善请假审批制度,兼顾法理与人情,杜绝简单化、粗暴化管理,避免违法用工产生法律风险。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遭遇违法辞退、侵权用工等情形,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因说不出妻子具体生产日期,男子请假被拒,情急之下离岗照料妻子却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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