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亚丁设卡收费该有个说法 省道截断收费引争议
近日,稻城亚丁景区的摆渡车收费问题再次引发公众关注。5月24日,博主“吕大侠V50”发布视频,质疑稻城亚丁景区将S462省道通往亚丁村的部分路段截断,需交纳120元观光车费后才能进入,并认为此举属于不合理收费。最终,该博主签署了一份免责承诺书后,成功驾车进入景区。

这起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摆渡车收费是否合理。此前,四川省亚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联合发布了禁止社会车辆进入保护区的通知,规定所有社会车辆不得进入,保护区内居民采取登记管制通行模式。从逻辑上讲,既然社会车辆不能进入,游客前往景点就必须使用景区的摆渡车,因此景区收费似乎合情合理。
然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家”规定存在冲突。根据公路法,公共道路不得因纳入景区规划而自动转为收费专道。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国务院印发的相关通知也指出,除公安、交通、林业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亚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作为地方机构,下发的通知明显违背了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应视为无效。
此外,从合理性角度来看,截断近40公里省道进行收费的做法也有欠公允。工作人员证实,景区内确实有38公里属于省道。省道是省级行政区划内具有全省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干线公路,其主要作用是确保交通畅通。这次涉及的S462省道日常养护由地方财政承担,并非景区出资。将省道截断用于景区收费,违背了建设省道的初衷,也不利于交通运输和经济发展。
对游客而言,摆渡车收费更是沉重负担。按照之前的标准,游客入园每人需支付146元门票费,再乘坐往返观光车还需额外支付120元/人。景区截断省道迫使游客不得不选择摆渡车,这种做法涉嫌强制消费和设定不公平交易条件。
在一些地方,景区摆渡车收费已成为一种经济创收手段。距离景区较远的地方就截断了游客自驾的道路,迫使消费者选择摆渡车,费用甚至超过正常门票。虽然景区需要保护自然环境并保证正常运营,但收费应当合法合规,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应对景区的相关做法进行审查,纠正不合理行为,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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