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桃子代言广告视频已下架 AI虚拟人代言争议
8月6日,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女主角“方桃子”在抖音主页上发布的美瞳广告视频已下架。此前,“方桃子”发布了一条商业推广视频,声称该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并强调其具有高光定轴、眨眼不偏移的特点。视频以剧情种草的形式推广产品。

视频播出后,许多网友质疑AI虚拟人没有真实的眼睛,无法试戴美瞳,不可能有“佩戴一天很舒服”的体验。这种代言是否违法以及出现问题谁来担责成为讨论焦点。
法律界人士指出,现行法规尚无专门针对AI虚拟人代言的相关条款,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规范,避免AI艺人绕过真人代言产品的法律约束。AI艺人商业化之路的规范也受到关注。AI艺人是否应遵循《广告法》关于“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的规定?
法律界人士表示,《广告法》所指的广告代言人须为民事主体,而AI艺人“方桃子”是算法生成的虚拟形象,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适用“未使用不得代言”的义务规定。然而,“方桃子”以第一人称宣称“亲测体验”,属于虚构使用感受。其广告视频中声称“戴了一天都很舒服”,本质上就是虚构使用体验,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广告的规定。
美瞳作为一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在我国被列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此前已有美妆达人因发布美瞳广告,展示使用感受等内容,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构成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相关专家认为,AI艺人以虚拟身份进行推荐,实质上绕过了真人代言的法律约束,反映出当前法规在应对AI营销新形态时的滞后性。法律人士建议对虚拟人代言广告进一步规范,并提醒公众增强鉴别意识,注意查看视频画面是否标注内容由AI生成,避免被虚假广告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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