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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 惠及近亲属就医购药

沄森™2026-06-05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旨在规范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 惠及近亲属就医购药。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旨在规范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使用。根据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并设定共济额度,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药时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及参保缴费。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

适用对象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且被共济人需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多种渠道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建立共济关系时,共济人需要签署承诺书,确保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一个共济人可以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而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来自多位近亲属的共济支持。

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后,该部分资金将不再可供共济人本人使用。被共济人不能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分配给第三人。当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时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均可利用共济额度进行结算。此外,被共济人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时,也可全额使用共济额度支付。如果通过医保服务平台解除共济关系,那么未使用的共济额度将自动恢复到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中。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 惠及近亲属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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